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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书籍被当废品出售军迷旧书摊淘到“机密”

更新时间: 2025-09-10 17: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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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题: 国家安全有关的书籍

如此“断舍离”?涉密书籍被当废品出售 军迷旧书摊淘到“机密”

当下,“断舍离”正成为一门精致的生活哲学,即时舍弃不必要的物品和执念,用低成本的方式,拥抱高质量的生活。但是 有些东西却不能随意处置,稍有不慎可能产生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

接群众举报,某单位门口的垃圾桶内有大量疑似涉密图纸资料。经查发现,该单位曾承担某重要涉密工程项目,在一次办公场所搬迁过程中,工作人员将项目图纸草稿误作废品清理,丢在了单位门口的垃圾桶内,造成了失泄密隐患。

某市一废品回收站点,发现大量某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经查,该单位在清理历史涉密文件时,没有及时送销,而是随意存放在储藏室内。清洁工在打扫储藏室时,将这批涉密文件资料误作一般图书资料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导致大量涉密信息被泄露。

军迷张大爷在旧书摊上淘到4本军事书籍,回家翻阅时发现封面上赫然标注着“机密”“秘密”字样。经查,这些书籍原本属于某涉密单位,因未按规定销毁而被当作废品出售,造成国家秘密泄露。

近年来,因未严格执行保密规定遗弃涉密载体等情况时有发生,不仅造成失泄密事件,还为境外间谍人员渗透窃密提供了可乘之机。广大人民群众亟须引起重视,提高保密意识,共同筑牢国家安全防线。

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视频和音频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磁介质、半导体介质等各类物品,是国家秘密的主要存在形式,也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反华敌对势力窃密活动的主要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应当符合保密规定;国家秘密载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配发或者装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买卖、转送;机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销毁国家秘密载体,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销毁。

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应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国家秘密载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接受监督检查。在涉密载体处置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涉密载体管理规定,严守国家秘密,织密安全防线。

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相关可疑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涉密书籍被当废品出售军迷旧书摊淘到“机密”

学起来!绵阳举办国家安全图书展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月13日,新华文轩绵阳书城在城区人民公园、铁牛广场、越王楼等地举行了国家安全图书展,吸引了市民关注。

当天上午,在绵阳越王楼前广场,工作人员刚把与国家安全有关的图书摆出来,就吸引了市民的关注,大家纷纷前来咨询选购。在铁牛广场的展览点,也不断有人前来翻阅图书。听了工作人员的介绍后,一位市民购买了《山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等,准备送给正在读小学的孙子。

在绵阳人民公园展览点,从上午到下午一直人流不断,从科学漫画到国家法律法规等书籍,都受到市民欢迎。从陕西移居绵阳的周邦仪说,自己以前从事水电工程,但并不知道规范的合同也属于国家安全的一部分,为此,他特意在现场购买了一本《民法典合同编》。

来自安州区沙汀实验中学的夏艺瑄说,通过在现场翻阅图书,她知道了“爱惜粮食、保护野生动物也是维护国家安全”,在今后的生活中,将会珍惜每一粒粮食、爱护身边的野生动物,并向身边的同学做好宣传。

记者了解到,为宣传国家安全知识,新华文轩绵阳书城组织了180余种图书,4月13日至15日、4月27日至28日,在绵阳人民公园、铁牛广场、越王楼、富乐山公园、科技城人才公园、人工湖公园、经开区万达广场等地举办“国家安全图书展”。

某军事单位两涉密人员将机密当废品卖大爷六元买到后举报

新京报讯 据国家安全部官微消息,国企职工张大爷退休后爱好收集军事类报刊读物,是个妥妥的军事迷。 最近张大爷在家门口花了六块钱,没曾想竟买到了“军事机密”。 这是怎么回事?让我们一探究竟。

一天,张大爷在小区附近散步时,在一家废品收购站门口看到两个蛇皮袋子,里面装满了刚收购回来的纸质书本。张大爷饶有兴致地上前翻看,发现书籍崭新,还是涉及军事方面的,便花六块钱挑了四本。

张大爷拎着书回到家,一进屋就研究起来。谁知越看越觉得不对劲, 这几本书的封面上分明标注着“机密”、“秘密”字样 ,看着也不像是谁的信笔涂鸦。张大爷心想,自己这是把国家的军事秘密“买”回了家,这万一要是被别有用心的人买了去,后果不堪设想!于是,张大爷立马拿起电话,拨打了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12339,并将这四本书送交当地国家安全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干警根据张大爷提供线索,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所有涉密资料进行回收处置,并对废品收购站老板进行了调查问询和保密教育。

向废品收购站出售涉密资料的为某军事单位涉密人员郭某和李某 。此二人保密意识薄弱,贪图省事, 未按照涉密文件销毁流程,擅自决定将待销毁的8套共计200余本涉密资料作为废品出售 。该批涉密资料总重30余公斤,以每公斤0.8元价格卖出,二人仅获利20余元。

经国家安全机关全面查证,得益于张大爷的热心举报,相关涉密资料并未进一步扩散传播,未对我军事安全造成实质性危害。事后,相关单位在国家安全机关指导下及时堵塞保密管理漏洞,相关责任人也依法受到相应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事项、场所、载体等的日常安全防范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非法倒卖涉密载体等危害国家安全的可疑情况,可通过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反映,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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