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书评(在细雨中呼喊)书评
《在细雨中呼喊》是我至今读过的余华作品中最喜爱的一部,也是我眼中最优秀的一部。
不同于《活着》的凄惨和悲凉,也有别于《兄弟》前半段的心酸悲痛和后半段的荒诞。《在细雨中呼喊》的行文略有晦涩,但其中以第一人称所表达出的作者对生活敏感的触觉却远高于另几部作品。
作者余华在《活着》的自序中提到,“我和现实关系紧张,说得严重一点,我一直是以敌对的态度看待现实。”而对世界如此的理解却在《在细雨中呼喊》表现得淋漓尽致。
主人公在前半本书中对原生家庭的游离和漠然令人不得不联想起加缪的《局外人》中的主人公。小说中孙光林用淡漠的语气描述了弟弟孙光明临死之前的双眼直视着太阳。他对亲人的死亡感到的不是悲痛,而是仿佛作为一个旁观者徐徐道来的一句波澜不惊的“活着的人是无法看清太阳的,只有临死之人的眼睛才能穿越光芒看清太阳”。
余华的作品一向不吝于对死亡的描写,而这一部却没有如《活着》或《兄弟(上)》中过于悲凉以至于引人刺痛的处理。许是主人公本就淡漠,而在他回忆口吻的叙述下一张主人公前半生的画卷徐徐展开,友情和亲情,童年和青春,迎来或送往,爱与憎,死与生。一切或愉悦或悲伤抑或是平静的情绪便仿佛蒙了一层淡淡的水雾般模糊却真实。而这样的淡漠的真实反而更展现了作者对世界对生活对死生之间更深层次的探讨,也更引发人内心深刻的共鸣和思考。
本部作品中也是金句频出。包括祖父孙有元对着天空怒吼的“老天爷,你下屌吧,cao si我吧”,包括“总之当我们凶狠地对待这个世界时,这个世界突然变得温文尔雅了”和与之呼应的“我用恶的方式,得到的则是一种美好”,也包括对死亡旷世的理解:“他一旦脱离时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时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
而时间线在这部作品中是模糊的,仿若人的回忆也是碎片化的一般。每一部分都会有与前后呼应得上的细节,却不至于使人感到啰嗦。结尾在主人公在养父去世后回到自己家时遇到一场前文中无数次提到的火灾中蓦然结束,节奏恰到好处,扣人心弦,令人久久沉浸其中回不过神来。
我想《在细雨中呼喊》如此深得我心的重要原因,不只是我在这里看到了作者与现实之间矛盾的剑拔弩张,也看到了飘忽和游离的凉薄。世人皆愚钝,而作者对世界的感知是如此的敏锐,令我愧于说一句自己是有共鸣的。
文化水平有限,书评写得词不达意。权作笑话勉强一读罢。

坚定的选择
在方聿秋的心中,把自己的爱好变成事业,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光阴太短,心也很小,能装下的不多,能分享的也有限,匆匆忙忙的行走,只有满心的热爱能装点的旅途闪闪发光。 能收到暮大的邀请函确实是意外之喜,大家都很珍惜这个机会。 已经是凌晨一点,“音符”的包房里还亮着灯。 方聿秋对着已经改过多版的词还是有些不满意,正在细细斟酌。 方聿阳默默坐在一旁,手里的笔在五线谱上写写画画。 卓歆戴着耳机,听着初见雏形的旋律,手指模拟着鼓棒,在桌上敲打着。 这时,包间的门被推开,宣琦两手拎着几个纸袋先走了进来,宋佳念紧随其后,手里也拿着各种饮料。 宣琦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宋佳念大了几个分贝的声音率先响起:“吃东西吃东西,饿死了!” 卓歆显然被吓了一跳,正在温习鼓点的她被宋佳念打断了十分不满,她毫不掩饰地翻了个白眼,这一切都被坐在对面的方聿阳看在了眼里。 方聿秋揉了揉泛着红血丝的双眼,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脖子,对视上宣琦,无声地叹了口气。 宋佳念丝毫不在意大家的表情,一样一样地往外拿着东西。 方聿阳径直过去拿了卓歆最爱的虎皮蛋糕和纯牛奶就走了,随后从包里拿出两个保温杯,走到饮水机前,熟练地按了开关,兑好温水递给方聿秋。 忽然,宣琦一个健步上前,按下了宋佳念拿着瓶起子的手,说:“明天还要早起练歌,别喝酒了。” 宋佳念略有些不快,说:“我有分寸的,天天熬那么晚,你总要给我一些让我兴奋起来的理由吧。” 随后她撬开了啤酒瓶猛灌了一口,说道:“再说了,如果不是阿秋精益求精,非要用原创歌,也不至于每天排练那么晚。” 这样带着一些戏谑和嘲讽的语气,一字一句刺激着方聿秋的耳膜。 大家都紧张地看着方聿秋,但是方聿秋并没有什么反应,反而带着一丝不明所以的笑意。 彻夜长明的路灯把姐弟两人回家的身影拉的很长,在寂静无人的街上,只有鞋子摩擦发出“沙沙——”的声音。 “阳阳,你有话要说?” 方聿阳好像是一直在等这句话,几乎是脱…
实在不敢相信这是匪大的书
刚看完《东宫》,李承鄞的腹黑绝情和小枫的善良痴情都描写得恰到好处,语气淡淡的,却莫名让人觉得压抑和心酸,结局小枫的死也让人难以释怀。
然后听说匪大的书中最渣的男主并非李承鄞,而是易志维,便怀着期待的心情看了《裂锦》,结果......对于这本小说,我只想说一个作者的水平竟然能悬殊如此。
文中满篇的感叹号,一惊一乍的语气,敷衍的铺垫,生硬的转折,还有最令人诟病的过于幼稚的商战与智谋,将这一场充满阴谋背叛爱情生生刻画成了儿戏,或者说是对有钱人钱权之争的意淫。(可能这样说也不太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