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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完美”的人物塑造完美的犯罪文学

更新时间: 2025-09-29 19: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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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题: 犯罪文学作品

有时候,正义这件事,与法律无关,说起来,道德或许离它更近一点。不过,在人们眼中,法律的执行者大多都是站在正义的一面,反而道德的执行者,总是由于没有强权作为后盾,无奈地沦落成一种毁誉参半的形象。但是,那又往往具有极强的人格魅力,而尤•奈斯博则极为善于塑造这样的主角。在人们的印象中,北欧文学的代表人物并不多,真正为大众所熟知的,大概只有巨匠安徒生,而至于像写出了《出门窃马》的佩尔•彼得松、《死亡回声》的约翰•希欧林等级别的大师,大多数人基本是闻所未闻的。按照那个“热带地区更容易出思想家”的地理环境决定论来看,这可能与其冰冷的气候有关。不过,对于尤•奈斯博来说,却恰恰相反,他没有遇势而阻,而是借势而动,正是北欧的寒冰,成就了他的冷酷,他的故事令人战栗,他的人物则在无情之中饱含大爱,邪气凛然,又能主持正义,思维缜密,行事严谨,又不拘一格,天马行空。这种风格,如果用中国作家来类比的话,不知为何想起了古龙。无论是李寻欢还是陆小凤,楚留香还是江小鱼,无不是令人既爱又恨的角色。尤•奈斯博笔下的哈利•霍勒也是如此,只是手段不同,他更为狠辣。哈利•霍勒的经历具有着艺术上的“残缺美感”,有一个很明显的证据,就是他从最开始就一直经历着“失去”之痛,从最早的失去搭档,到失去女友,甚至是失去老对手,直到这本最新的《猎豹》中失去了父亲,他的人生之路总是在跌撞中度过。而在《猎豹》之中,由于凶手的疯狂,凶器的更加诡异以及幕后角色更为阴险等因素的衬托,这种宿命的展现更为明显,哈利在这一部里又一次心理,身体上都伤痕累累,终于成为对正义决不妥协的独行者。世界不是政治家们想让我们看到的那个样子。随着成长,你会认识到,真正做出了好事的不一定是好人,而好人也未必就能有好报。《猎豹》是尤·奈斯博屹今为止篇幅最长,情节最为复杂,人物纠葛最为扭曲的一部哈利探案系列小说。在欧美文坛,获奖无数,登上过各大文学畅销榜,全球销量破千万册,畅销四十多个国家,更是被美国的《书单》评为该年十大最佳犯罪小说之一。而之所以会有如此辉煌的数据,归根到底,离不开尤•奈斯博对人性深刻的洞察,以及他那几乎能刷新读者世界观的书写。其目光之犀利,故事之深意,封面上的一句话或许能窥得一二,“在这场残忍的猎捕游戏中,死亡是最仁慈的惩罚”。继《雪人》直探“邪恶”的本质后,《猎豹》重新定义了“疯狂”的极限。

以“不完美”的人物塑造完美的犯罪文学

真的很有趣!

谷崎润一郎是日本唯美派文学代表作家。怎么描述这个感觉呢,说他文学上受到波德莱尔、爱伦·坡和王尔德的影响,你大概就能想象得出了吧?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又或许是受所处时代的影响,谷崎润一郎虽然是严肃文学作家,却也写过不少侦探小说。

这部《犯罪小说集》就收录了他极具代表性的七则犯罪故事,分别是“有前科的人”“柳澡堂事件”“被诅咒的剧本”“途中”“我”“某份调查书中的一节——对话”“某次犯罪的动机”。每个故事都相当有趣,而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还要属“被诅咒的剧本”和“途中”这两个故事。

于我来说,这些故事只要有趣的程度足够,看侦探故事时是我不会太在意道德问题的。用第一人称的角度,不断表白着自己卑劣、龌蹉、肮脏,自私到极致的想法,这似乎早就在日本小说里屡见不鲜了。我觉得“被诅咒的剧本”中的三层嵌套实在有趣,而且作品还是写于一九一九年的,一边感慨作者实在太厉害了,一边把这个故事推荐给了我先生。

结果,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被说了“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实在太恶心了。”我无以作答,只能说出“里面其他几个故事的主人公也都这样……”这种不能算回答的回答。

谷崎润一郎的确是比较特殊的作家。他的风格对我来说非常有吸引力,短篇故事的情节也都很有趣,其中的颓废、耽于感官刺激的那种扭曲美感也很有魔力,非常吸引人。不过看他的书,真的不能考虑文学与道德的关系这种话题,不然就没法读了,拿这本书来说,就多少会觉得总是神经病文艺男青年天天就想着怎么谋杀或已经杀掉了一个正直、老实的妻子有哪里不太对。正因为如此,接受不了他的也大有人在,“让人读起来感觉很痛苦乃至于有一些恶心”的评价不在少数。

对于这样一个争议满满的文学家,要了解他的文学作品和艺术主张还是得花些功夫,但这并不影响大家抱着轻松的心态读一读这本书,毕竟,侦探小说只要有趣就够了!

一部半个世纪犯罪经典的指南书

1901-1950可谓人类历史最动荡的半个世纪,在这期间,犯罪小说这一文学类型却得到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成为通俗文化不可分割的部分。犯罪小说研究领域首屈一指的专家——马丁·爱德华兹在《从福尔摩斯到黄健时代》一书中讲述了一百部出版于 20世纪上半叶的经典犯罪小说,均为情节生动、文学性强、具有社会意义的不可忽略的杰作,直观展现了犯罪小说的发展轨迹。其行文风格平易近人、信息丰富、引人入胜。全书从早期的短篇侦探故事,到逐渐成熟的长篇犯罪小说,这一文学类型上承爱伦·坡、威尔基·柯林斯开启的悬疑、惊悚传统,经过阿加莎·克里斯蒂 、安东尼·伯克莱、多萝西·L.塞耶斯等名家辈出的黄金时代,再到大量被成功影视化、与流行文化相融合并成为各个时代标志性的文化现象,犯罪小说的发展轨迹及其杰出作品,真可谓是犯罪小说迷畅游经典犯罪文学的指南书。下面选取书中的几位在犯罪小说史极具开创意义重大影响的经典作家,以便更好的感受和领略犯罪小说发展脉络精彩魅力。 奥斯汀·弗里曼式的“智力”元素

诸多的犯罪小说创作者和评论家特别注重把“智力比拼”当作是表现犯罪侦破案件的最佳途径。作者通过奥斯汀·弗里曼的《死神之眼》(1911),他认为作家最大的错误在于将侦探小说同“纯粹的犯罪故事”相混淆,不明白它不同于其他所有形式的小说,它的目的是为了让读者获得“最大的智力上的满足”。在允许一定程度幽默、人物描写和独特场景的同时,他坚持这必须是“次要的且从属于智力上的兴趣,必要的时候它们必须做出牺牲”。他说侦探小说的人物在满足逻辑思辨的需要之余,而更深入的描绘细化将会阻碍犯罪故事的推进和演化。 A·E·W·梅森的“解密”元素

在很短的时间内,解谜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模式。这在A·E·W·梅森代表作《玫瑰山庄》(1910)和黄金时代的很多知名作家的经典作品中十分常见。“解密”使得黄金时代侦探小说的谜团和诡计的成分达到了空前的高度。作家们努力拓展各种谜团和诡计可能的模式,不管是杀人手法、灭迹手段、隐藏方式,还是作家自己的故布迷阵等等,以致后来甚至达到出神入化的层次。发生在大家族里的谋杀、相对封闭的环境、有限的嫌疑犯、不同的动机、隐藏的秘密……这些构成了最典型的谋杀背景。因此,诸如暴风雪山庄、密室杀人、不在场证明破解等诡计在黄金时代大行其道也就不难理解了。正是这一时期的犯罪小说家们绞尽脑汁般的相互竞争和促进,使得侦探小说中的诡计、谜团类型和解答手法达到了顶峰,所有方法几乎被开发殆尽,让后世有志于创作解谜小说的作家感叹原创性构思再难发掘。这也是时至今日黄金时代作品还是拥有大量铁杆读者的重要因素。 柯南·道尔式“推理”元素

解谜的最主要表现手法是推理。恐怖小说先驱埃德加·爱伦·坡便强调推理,他把自己的作品归为“推理故事”。黄金时代的推理较之前人更成熟、也更有魅力,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更是以演绎法推理闻名于世。作家们喜欢采取层层推进的手法,并不急于通过一两次推理获得实质性的结论,留下更多的空间供读者想象。他们也不会单纯的使用消去法、综合法等早期推理方法,而是类似建立推理方程,用多个线索约束得出结论。在延续以往物理证据推演的同时,作家们引入心理证据的推理,并将其作为相当重要的手段。心理证据的对象是人,对人的推理着眼于对人性的分析,因而更复杂也更精彩。心理盲区是常识范围内的,考验读者的不是知识面,而是智慧。 阿加莎·克里斯蒂的“逻辑谋杀”元素

黄金时代的作家们大都不喜欢恐怖场景或者暴力元素。他们的作品具有一种能够检测读者智力和洞察力的娱乐的特质,黄金时代作品在知性中充分享受挑战的乐趣,也许这就是为何它能吸引众多受教育人士的主要原因。比如克里斯蒂就表示她不喜欢硬汉小说:“我不觉得它有趣——所有一切就好像一开始一方打另一方,接着另一方再打那一方。”“我最喜欢用毒药杀人。我不喜欢肮脏的死亡。” 以她为代表的犯罪文学创作者开创了犯罪小说中“逻辑谋杀时代,”这种类型的犯罪小说里案件的神秘性、破案的悬疑感、解答的逻辑性、结局的意外性成了作品阅读的几大趣味。不管是发生在古宅庄园书房中的谋杀,还是高楼大厦中的死亡,都会具有一个共同点——案件在某种程度上是离奇的。或是发生案件的那段时间中人人都有不在场证明,或是案件具有物理上的不可能性(密室是最常见的例子),诸如此类。这样才能让读者有一探究竟的欲望。作家又会将破案过程写的一波三折——嫌疑者一个个被怀疑,却又一个个被洗清嫌疑。解答的逻辑性是公平竞争的基础,不符合逻辑的解答即使再聪明的读者也无法预计。最难达到的一点就是结局的意外性:如何让读者产生“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感觉。

犯罪小说是最具趣味性和挑战性的流行文学。马丁•爱德华兹作为犯罪小说资深爱好者和写作者,在《从福尔摩斯到黄金时代》中十分讲究写作技巧,尽可能地避免泄露关键情节,不去揭示该书谜案的真相。作者以其专业的鉴赏水准和多年爬梳文本的苦功,在梳理和品评、引领我们领略经典犯罪小说魅力的同时,他巧妙地为我们保留了作品的神秘面纱,为我们重新发掘了许多经典犯罪小说中被读者和评论家所忽视的精彩部分,让我们更深入感悟和领略经典犯罪小说的无穷魅力和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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