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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富兰克林自传》(一)

更新时间: 2025-10-08 19: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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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题: 英国移民作家三杰

来源:雪球App,作者: 七年财富自由之路,(https://xueqiu.com/2728629570/135961788)

大家好,今天给大家解读的是《富兰克林自传》

这是多位杰出人物如巴菲特、查理芒格推崇的一本书,该书历经200多年长销不衰。书中一共分为六个部分,主要自述了他一生事迹,激励着一代代美国人,该书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美国人追求奋斗、实现自我价值的精神。

开始前,先简单介绍下,本杰明.富兰克林(1706-1790),美国历史上一位非常杰出又功勋卓著的人,被公认为现代文明之父,美国人的象征,是建国的创始者、独立运动的领导者、民主精神缔造者、《独立宣言》的起草者,被誉为美坚利三杰之一,同时他也是作家、哲学家、科学家、发明家、外交家和政治家。

他出生于波士顿一个贫寒家庭,父亲因为英国宗教迫害原因,移民到北美殖民地(那时称为新英格兰),从事的是制造肥皂和油烛,先后取了两任妻子,富兰克林是第15个孩子,也是家里最小的男孩。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只读了两年书就被迫辍学,在父亲的店里做学徒,然而他并不喜欢这个行当,在12岁时转去他大哥的印刷厂当印刷工人。他的这位大哥,人品很差,一直都把他当做免费的劳动力,而且对他不公也很粗暴。但富兰克林在这期间不仅钻研技术学到了出色的印刷术,而且还刻苦自学,读书会友写文章,积累了丰富的知识,这些都为后来的事业打下了坚实基础。

17岁时,由于种种原因, 离开了波士顿,辗转到费城、伦敦等地流浪打工,在社会生活中学习。22岁时,再次回到费城,组建了“俊托”俱乐部。它的初衷是切磋知识,相互促进,每周都会选取一个或几个关于道德、政治、或者自然科学的议题,大家本着真理的务实精神,而不是以好胜争辩的态度来讨论,该俱乐部的创办对他后来利用舆论办公益事业和结交贵人都有很大的帮助。在此期间与人合伙创办了一家印刷厂,由于技术精湛、品质优良,拿到了很多订单。第二年创办了《宾夕法尼亚州报》和文具厂,这一系列的创业都很成功,获得了财富自由,但他仍然十分注重勤劳和节俭,穿着朴素,从不去无益的娱乐场所,树立自己的声誉和个人品牌,周围人都这么评价“像富兰克林那样勤奋的人,我在他的同行中还不曾见过。晚上我从俱乐部回家,他还在工作;第二天街坊邻居都还在睡觉时候,他已经在工作了”。

在宾夕法尼亚州创业时,因为波士顿没有像样的书店而且购买书籍对普通人来说过于昂贵,于是他计划并倡导建立了北美第一个图书馆。也就在这一时期,他开始克己修身,并立下了13条戒律:

2、节言:说话必须对别人或对自己有益,避免琐碎的闲聊

3、秩序:物有所归,办事有定时

4、决心:该做的事一定要做,决心要做的事情一定要做好

5、节俭:花钱必须于人于己有利,绝不浪费

6、勤劳:珍惜时间,时间要花在做有用的事情上,切记无意义的举动

7、诚实:切记虚伪欺诈,心存良知与公正,说话也要如此

8、正直:不做有损于他人的事情,要做对人们有意的事情,这是你的义务

9、中庸:不走极端,别人对你的冒犯,若是正当,就要懂得容忍

10、整洁:身体、衣物以及住所,要保持清洁

11、宁静:对待琐事、平常事或者不可避免之事,不可自扰

12、贞洁:不要纵欲过度,有伤身体,切记损害自己或者他人的安宁和名誉

13、谦虚:效仿耶稣与苏格拉底

后续还会继续解读《富兰克林自传》,先请你分享下:

富兰克林的13条戒律中,你做到了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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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富兰克林自传》(一)

传奇作家的传奇故事

「一天,她叫人阉割了一头公山羊,把羊睾丸用牛奶炖熟,再加上盐和胡椒,然后油炸,再剁成美味的肉酱。这种药供食用,不是涂抹的她用银汤匙亲手喂到皇太子嘴里,告诉他说这会使他做爱时像匹马那样强壮,连干五次、十次甚至二十次都不会疲软。要是给一个特别强壮的青年男子服用,他可以连续射精一百次。」

「他曾经乘着皮筏子到达黄河的源头卡日曲,在那儿用金碗盛炖虎鞭吃;他曾经在恩戈罗恩戈罗火山口猎杀白犀牛;苏格兰三千英尺以上的二百八十四座山峰,从本尼维斯山到斯凯岛(那是可怕的斯凯撒奇女神的家乡)上的斯古尔·迪亚格绝顶,他都攀上去过。」

「想象一下女人的双唇吧,嘟起了准备接吻。这就是佛罗伦萨市,边上很窄,中间却膨胀起来,阿尔诺河流经其间,将嘴唇分成上下两片。这个城市就是个迷人的神女。在它吻你的时候,你就没救了,无论你老百姓还是国王,都一样。」

以上三段文字都来自于本书。鲁西迪这个人的传奇程度一点也不亚于他的小说:他出生于印度,毕业于剑桥,和奈保尔、石黑一雄并称英国文坛“移民三杰”。1981年他凭借小说《午夜之子》轰动文坛并一举夺得当年的布克奖。1988年,他因在小说《撒旦诗篇》中诋毁伊斯兰教而被伊朗判处死刑,最高宗教领袖甚至号召穆斯林们将他暗杀。自此他被迫过着隐居生活,每年还要向英国警方缴纳高额保护费。后来,他定居美国,终于不再东躲西藏。虽然他幸免于难,但他小说的日文翻译者遇刺身亡,而挪威出版商则因枪击遇难。

正是这样一位传奇作家给我们带来了这个云谲波诡的故事。故事发生在印度,一位来自意大利的皇室后裔为莫卧儿王朝伟大的阿克巴大帝讲述了一段关于自己身世的奇幻故事。故事情节看似简单,然而在这简单的情节中我却看出了多位文学大师的影子:他讲起故事来滔滔不绝,在故事里引经据典,将真实与虚幻嫁接起来,这像是以幻想小说见长的博尔赫斯;小说结构十分精巧,甚至用了110页的篇幅才引出中心人物,时空交错,不断出现的“多年之后”让人想起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而西方人来到东方,给东方帝王讲述故事,大故事里套小故事,又好似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看到土耳其想到了帕慕克,说起黄段子又像是薄伽丘,活脱脱就是部罗马帝国艳情史或是萨德侯爵的情感小说嘛……鲁西迪不愧为写故事的好手,就连他自己也忍不住在书中借阿克巴大帝之口得瑟道「一个好的故事是绝不会害人的」

不过本书并不是没有瑕疵,而最大的瑕疵在于结尾。伟大小说的结尾往往是点睛之笔:比如卡尔维诺《树上的男爵》里科西莫乘着热气球消失在无尽的天空之中;《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阿里萨在经过漫长的等候说出了饱含生命而振聋发聩的“一生一世”。相比之下,《佛罗伦萨的神女》一书结尾则略显平淡,鲁西迪也想上升到人类未来文明这样的形而上高度,但这显然不能和《百年孤独》同日而语,毕竟老马把人类最永恒的状态都写了下来。

然而,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马尔克斯。鲁西迪做得已经够好了,那奇绝的想象颇像是写下了「昆山玉碎凤凰叫 芙蓉泣露香兰笑」的诗鬼李贺。可是正如李贺还有一位李姓前辈留下了「燕山雪花大如席」「疑是银河落九天」这样的神迹,鲁西迪身前也有马尔克斯。

但若每个人都是马尔克斯,那马尔克斯大抵也就乏善可陈了;况且,鲁西迪已经出色地为我们展示了如此精彩的故事,我们实在应该庆幸。

他把英语当作故乡

读完《印度:幽黯国度》,突然对奈保尔这个人产生了兴趣。 他是在特立尼达出生的印度后裔,使用英语写作,被女王册封为爵士,还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用一句话总结:应该是一名德艺双馨的老艺术家。 之前读过他两本书。一本是晚期作品《魔种》,读得混混沌沌,感觉此人故弄玄虚,随便翻了翻就扔了。另一本是《米格尔街》,开头第一篇把我震住了:这个人太会讲故事了。米格尔街上的那些人物都是鲜活的,特接地气,又都不是常人,仿佛沾了点仙气,跟印度教那些不按常理出牌的神仙有点像。 《米格尔街》是奈保尔的处女作。当时他二十啷当岁,刚从牛津大学毕业,小说写得灵气逼人,像石头里蹦出来的孙猴子。读完之后,心悦诚服,满心欢喜。 《印度:幽黯国度》是我读的第三本奈保尔。仍然是简练明快的叙述,技巧熟练。有年轻人的心态和目光,跟那些动不动发思古之幽情的中年人游记大不相同。下笔诚实,既不为印度的落后避讳,也不掩饰对它的复杂情感,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好游记。 结尾一个小故事勾起了我对奈保尔本人个性的兴趣。奈保尔的外祖父来自北印度的一个婆罗门村庄,当时已去世,家人极力要求他回乡一趟。于是他在当地官员的陪同下回去了一天,但和当地家族族长拉马昌德拉失之交臂。第二天他回到旅馆,发现一个乞丐守在房前,操一口印地语,骨瘦如柴、满脸谄笑,「一团白色、黏糊糊的唾沫凝聚在他的嘴角,看起来挺恶心。」此人正是族长拉马昌德拉。 族长走了好几英里路,搭上火车来到城里,多方打听才到了奈保尔的旅馆,随身还带着送给他的大米和祭品。奈保尔一见到他的病相就兴致不佳,加上族长极力相邀去他家一坐,反复纠缠,奈保尔早没了好声色,不分青红皂白就将族长轰了出去。写到这里,作者毫不掩饰自己的不近人情,动辄勃然大怒。同时他一面写族长可怜,又一面写他可恶,笔下充满了复杂的情感,就如同他对印度的情感,爱恨交加,讨厌为主。 以常理揣测,作者写自己时难免会文过饰非,在读者面前给自己保留一个好印象,这是人之常情。这段故事奈保尔写得虽然克制,但还是流露出他的情绪化:控制不住地讨厌、大怒。作者愿意把自己的负面形象保留在纸上,一方面可以说他高风亮节,另一方面(我猜)他也明白自己有情绪管理的毛病。 无论如何,德艺双馨的老艺术家形象崩塌了。 查了查资料,果然,奈保尔的私德的确不怎么样。他年轻时虐待妻子,有情妇,还常常找应召女郎。他需要妻子帮忙编辑书籍,又抛弃她跟着情妇去旅游。妻子死后两个月,他又出人意料地抛弃情妇,跟一个离婚的巴基斯坦女记者结婚了。两年前,衰病不堪的奈保尔不辞万里来到上海走穴,陪在身边的就是他的二婚妻子:纳迪娜-奈保尔。这个女人不得了,骄横跋扈,给主办方提了各种要求,对记者也没有好脸色,牢牢把控了奈保尔和外界的所有沟通。在她面前,轮椅上的奈保尔就是个提线木偶。 「除了文学写作,奈保尔就是一个恶魔。」现在恶魔衰老了,颤颤巍巍连一句囫囵话都说不清。这个在世最伟大的英语作家,说清楚一句英语都得靠妻子凑到耳边翻译。 英国人称奈保尔为移民文学三杰之首,言下之意是不把他当英国人。特立尼达国家太小,容不下这尊大神,奈保尔拿了牛津大学奖学金就迫不及待地逃离了这个小岛国。印度跟他更没什么直接关系。他是个漂泊无寄的人,有国籍,但没有国家,更没有故乡。他大半辈子生活在伦敦,离出生地半个地球,唯一的安慰就是写作。他自称「只为写作而生」,平生获奖无数。他举止粗鲁,脾气暴躁。他出身婆罗门,不信印度教,吃素。 他把英语当作故乡。他唯一的归宿,唯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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