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说说当年比拟诛仙的小说《仙剑神曲》,为什么能得到读者的喜欢!
网文发展到现在已经有了二十年的时间,在这个期间出现了很多的小说,也吸引了无数的读者追读。这些小说中有的质量一般,得到不到什么读者的喜欢,看看就会放弃追读。但也有一些小说质量很不错,他们甚至开创了新的小说流派,对后续小说的创作也有很大影响。这些小说在时隔多年之后仍是经典,让众多读者念念不忘。
当年的经典小说有很多部,说到早期那些经典的网文大作,很多读者就会想到《诛仙》、《七界传说》、《飘邈之旅》、《佛本是道》、《仙剑神曲》这些经典的网文,这些小说得到了很多读者的喜欢,也有很多读者是从这些小说入坑。今天就来说说“牛语者”创作的《仙剑神曲》,为什么能得到读者的喜欢。
小说其发布于2004年,名气相对来说不是很大,但在很多书友心中这是一部不逊于《诛仙》的小说,也会经常拿来和《诛仙》相比,两本书的书迷也是为此吵得不可开交。两者有很多相似之处,以仙侠为主题但都是被情所累。诛仙的仙侠味相对更浓,仙剑神曲有着浓重的金庸色彩,还有些武侠味道。不过两本书的主角性格不太一样,丁原比张小凡更敢爱敢恨。
书中主角少年丁原本是个孤苦无依的小混混,因在街上偷吃东西当街被打,因其硬气不屈的表现被魔头苏真救走。再到后面丁原为了保护苏真的女儿苏芷玉而命在旦夕,其以藏有半卷《天道》的《晓寒春山图》换取翠霞派金丹而活命,并拜入翠霞派淡言真人门下。因为幼年颠沛流离的生活,造成了他孤傲不屈的性格,外表非常冷漠,但内心深处却埋藏着不曾熄灭的火焰。
在经历了种种艰难磨砺,见识到修仙界的残酷,以及诸多生离死别后,终于发现原来正魔之差永远都只在一念之间。所幸他一缕天心不泯,终是踏上仙道峰巅。在潜龙渊不仅游转大罗仙山,更帮助冥轮老祖一同出谷重塑肉身。其后,助魔教、破鬼冢、访雪山、探冰宫,蓬莱大会上一举揭穿赫连宜的阴谋,更与阿牛、盛年等人一同决战万劫天君,成就了天陆神话。
下面说说书中的各大势力,主要有蓬莱,天一阁,魔教,云林,灵空庵,魔道三宫,鬼仙门/南荒,正道七大剑派:翠霞剑派、云林禅寺、碧落剑派、越秀剑派、平沙剑派、太清宫、燕山剑派。书中的修行等级自入门至功成依序为:窥径、登堂、入室、观微、知着、通幽、坐照、相忘、大乘。
这是一部写的非常好的仙侠大作,文笔有保障,情节引人入胜,渲染气氛独特,环环相扣的线索,都让人耳目一新,不由自主的被吸引阅读下去。小说的质量不会比当年名声大噪的《诛仙》差多少,主要剧情是讲的修仙求道,却没有仙人的淡然物外,但本书相对《诛仙》多了一份洒脱的感觉,带来了不一样的阅读体验。
一个好的故事,想要感动别人,就要先感动自己,要能引起别人的共情。《仙剑神曲》就是以情动人,开篇的主角身为孤儿的可怜悲苦之情,为救保护苏真女儿濒临死亡的报恩之情,后来因为执手的相知相爱之情,再后来正魔之争的悲愤豪情,最后力挽狂澜的舍己之情。故事的发展合乎存于情,用各种情来推动剧情的发展。
书中人物的刻画也很精彩,丁原如杨过,聪颖绝顶、刚傲不屈;阿牛如郭靖,朴实忠厚、善良光正;盛年如萧峰,豪迈坚毅、顶天立地。他们虽然表面性格迥异,但内在品性却是一模一样:一样的正直、一样的善良、一样的坚韧、一样的光明坦荡。他们的师父淡言,也是心中不但有大义,更有大爱。姬雪雁,对丁原一往情深,至死不悔。苏芷玉,一往情深,甘愿付出生命。
我相信,我们读的书最终会成为我们自己,书中读到的精神,最终也会成为我们 自己的精神。刚开始是因为在里面又一次找到了金庸侠客的影子,认真读下去会带来更多的感动和震撼。虽然这部小说离现在已经二十年了,但现在看也是一部经典的小说,喜欢的书友可以去看一下。大家有哪些想说的,也可以留在评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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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看过两遍的网文
高中时看过两部网络小说,其一就是《诛仙》。
那时候,《诛仙》很火,诛仙的网游也很火。高三有一哥们和我臭味相投,一天形影不离,这哥们入的是诛仙网游坑,还时不时怂恿我入坑,送过我几个账号让我体验。可是他一直没能遂愿,当时我已经在一个深坑里了,那个坑的名字叫《大话西游2》。我曾以为,我们会是一辈子的朋友,可无知的我还是低估了时间的力量,现在看来,又有多少事物能够不被时间冲淡呢?
我其实是很反感把小说影视化、游戏化的,影视拍得再好,它也不是我心目中想象的样子。《诛仙》电视剧,不看,不关注。
这些年看过的网络小说里,《诛仙》是我唯一翻回来看过第二遍的。
再看《诛仙》,才发现《诛仙》和其他的修真玄幻小说不一样:书里打怪升级的情节其实不多,修真的境界其实也很简单。我现在还记得,青云门的修行境界就玉清、上清、太清三段,其他修真小说里的修行境界那叫一个多,我现在一个也想不起来。
《诛仙》更像是披着修真的名,行着其他的事,譬如爱情,譬如人性,譬如命运……
碧瑶像一个邻家女孩,她的爱热烈而真诚;陆雪琪像那个懂你的人,她的爱深沉而坚定。爱碧瑶的有之,爱雪琪的有之。而我,初读《诛仙》,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女子是小白,有着一颗通透的心,成熟而不世故,妩媚而不放荡,虽是千年狐妖,却让我觉得很纯净。
在碧瑶用合欢咒为张小凡抵挡诛仙剑之前,张小凡真的爱碧瑶吗?我在爱情方面是个白痴。张小凡是极重情意的人,我觉得,张小凡对碧瑶更多的是报恩吧。要是碧瑶复活了,他们能坦然在一起吗?
陆雪琪是冷女神,她的爱在冰冷的容颜下炽热地燃烧。如果有这样的爱,我觉得我是承受不起的。在这样的爱面前,我感到自卑与渺小。张小凡和陆雪琪最终能走到一起,实属不易。
时隔多年,我现在依然对道玄印象深刻,你说为何?或许是因为他的堕落?道玄作为青云的掌门,我觉得是非常了不起的。第二次使用诛仙剑后,道玄心性大变,开始研究一些黑暗道法,我想不明白。不是说万法归一吗?到了道玄这个境界,他还被小小的旁门左道所迷惑?或许是他遭诛仙剑反噬,已非人了,行走的不是道玄,而是一个躯壳了。
田不易,矮胖,内秀,护犊子,印象深刻。
曾书书、鬼王宗主、野狗道人、金瓶儿、陆雪琪的师父、万剑一、兽神、张小凡的猴子、如松、周一仙、小环、幽姨……我还记得很多的名字,还有很多印象深刻的情节。
小说的最后一部我是不满的,感觉是写不下去了,一场大战,大杂烩,一锅端,over!
大战结束,雪琪来到青云山下张小凡居住的小屋外,屋檐下有一个风铃,风铃上有一片绿色的衣角。这画面很美,算是最后一部里的一个亮点。
喜欢《诛仙》的理由
看过《诛仙》第一卷,深感相逢恨晚。其实两年前我就在网上听说了《诛仙》一书,只是那时对玄幻题材的小说多少有些偏见,一直没看;半年前一时兴起买了第一卷,却因为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看书的心情,一直束之高阁。直到有一天,冥冥中有一种神秘的力量驱使我翻开这本书,从此,一切都将改变……(呵呵,中毒了,胡言乱语来着。) 《诛仙》确实是一部奇书,放在中国可以称之为奇幻武侠,放在欧美恐怕就叫魔幻小说了。也许很多人对之嗤之以鼻,认为其不登大雅之堂。什么剑仙、邪魔、异兽的现实世界又不存在,写这些玄之又玄、神乎其神的东西有什么意义。慢着,打住,我从不认为小说一定要反映现实生活,我只知道小说应该描写人性,人性的善与恶、美与丑。至于能否吸引读者则关键在于情节的精彩程度。从这两个角度来讲,《诛仙》是一部相当成功的小说。不客气的说,《诛仙》之于中国文学,堪比《魔戒》之于欧美文学,在所处的时代都是一座难以逾越的山峰。 《诛仙》一书波澜壮阔、气象万千,单以气势恢宏、构思巧妙而论,在我所观书中除金庸后期作品外,尚无出其右者。实在佩服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笼天地于行内,措万物于笔端”,同样是爬格子的,我等只有望洋兴叹。书中字里行间的幽默不时令人捧腹,让人充分享受到阅读的快感。当然,最令人称道的还是其对“情”的描写,亲情、友情,还有爱情,浓墨重彩,挥洒自如。然而情之为物又是何等伤人至深,凡动情者皆如中情花之毒,无法自拔。只读了第一卷,我就感觉到这注定是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只是性格决定命运,行文至此,也许作者都无法控制他笔下的人物了。 或许,抛开所有的虚幻时空,《诛仙》讲的只是一个平凡少年的成长过程,然而我们从中看到的却是自己的影子:曾经的懵懂无知,曾经的孤独惆怅,曾经爱人而不为人所爱,曾经飞蛾扑火近乎疯狂,曾经以为被全世界所遗弃,曾经对天发誓要杀出个希望……是的,这就是我们喜欢《诛仙》的理由 最后,就用一首诗来给这篇短文收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