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2025-11-13 03:21:21
记得前些天在网上看到一句话,说 搞文学的写不了公文,而写公文的能写一切文学体裁。 最初看到这句话,第一印象感觉说反了,认为文学创作的难度,要在写公文的难度之上。然而,后来认真思考,感觉还不对。
自己写东西有些年头了,主业写公文,业余写书评,梦想将来有了空闲,写小说。就目前经常涉及的公文和书评来说,如果写出优质的一篇,都并非易事,要搜肠刮肚、苦思冥想,理清思路、精炼文字,每完成一篇文章,身心都好像被掏空一样。
不管写什么文字体裁,都是一场艰难跋涉的旅行,它们之间不是大于或者小于的关系,而是一个等式,不应该有鄙视链的存在。 近期,读美国小说家劳伦斯·布洛克的《小说的八百万种写法》,进一步印证了自己的想法。
劳伦斯·布洛克被誉为当代欧美侦探推理小说第一人,共出版有马修·史卡德系列、雅贼系列、杀手凯勒系列等一百余部作品,获得了 。他的《小说的八百万种写法》,浓缩了他多年来创作积累的经验,也介绍了很多其他作家的写作方法。
写作没有公式所循,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适合他的写作方法,就是最正确的方法。 作家们在写作时,运用的方法很多,表现也不尽相同,比如对草稿的修改和重写,有人会对整部作品的草稿全部重写,有人则一页一页细致修改,有人或许会修改五版或者更多,有人可能因为边写作边修改,在完成结尾后便可投稿。这些方法并不存在普适性,它们可能仅仅是某个作家的写作习惯。所以,《小说的八百万种写法》这个书名,表明的是写作方法的天文数量,然而, 弱水三千,唯有一瓢,在这众多的写作方法之中,适合每个人的可能只有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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