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2025-09-06 18:38:07
新中国成立前,从事家务劳动的专职人员被看成奴仆、佣人,年轻的被称为“使唤丫头”,年长的被称为“老妈子”,是奴婢制度下的产物。被服务对象是主人,两者是主仆关系,不平等,有尊卑之分。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一直受这种固有思维的影响,家政从业人员被称为保姆,在观念上从事的是“伺候人”的差事,是听使唤的,低人一等。
二、国家正式职业 社会地位平等
家政服务员是国家认定的正式社会职业,受到国家法律保护,被服务对象是客户或雇主,两者是雇佣关系,人格平等,社会地位平等。
2011年6月,在日内瓦举行的第100届国际劳工大会上通过了《家庭工人体面劳动公约》,该公约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改善全球近1亿家庭工人的工作条件。“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国际劳工组织总干事索马维亚表示,“家庭工人是劳动者,他们不是仆人,也不是家庭成员。这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家庭工人应当有权利、有声音、有渠道享有体面的生活和工作权利。”
当今国际社会,家政服务业最具影响力的家政服务品牌就是“菲佣”,菲律宾人以能得到这份工作为豪。在英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家政服务被认为是一项崇高的职业,有着较为严格的服务标准和管理措施,收入比较丰厚和稳定,社会地位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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