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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这幅绝伦的奇幻画卷

更新时间: 2025-08-11 11: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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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题: 魔戒书值得看吗

前些日子用了不短的时间将这四本书阅读完了,一开始看霍比特人的时候还未有什么触动,只是觉得是一个简单可爱的冒险故事,因为觉得这个小小的霍比特人并未进行什么极其凶险的历险,只是说在没有太大生命危险的情况下锻炼了心智。但在比尔博的旅途中我还是能看到他清晰的成长变化,比如在奥克的洞穴里逃生和黑夜中斩杀了大蜘蛛并且靠自己救下了伙伴。这本故事比较简单,冒险也比较单纯,但是看了后面之后才知道这一切只是开始。

我读魔戒三部曲的感觉就是,一幅极其真实的奇幻画卷在我面前展开,里面的种族的特点,每个人物的形象,都描述的无比清晰,每个人有血有肉有特点,就像是真的存在过这样一个人一样。还有他们走过的每一个地方。不过因为语言关系,人名和地名的确难记了一点(滑稽)。

我被书中看似简单的文字牵引着,去跟着书中的主角们进行一路的历险。我的想象力虽然贫瘠但都能想象出那些或凶险或美丽的景象的冰山一角,那都已经够引人入胜的了。我觉得最为圣洁美丽的地方就是罗瑞恩(好像也叫维林诺),金色树叶银色树干,开满星星般花朵的草地,还有在树上的静谧的住所,那个地方美好的像桃花源一样,遗世独立,美不胜收。但是因为命数的原因,如此美的东西的消褪真的令人无比心痛,当初这段描写扎心了:(因为在他们看来,罗瑞恩正在倒退远去,像一艘以迷幻之树为桅杆的明亮大船,正驶向遗忘之岸,而他们坐在这灰暗又光秃的世界边缘,全然无助。)

还有我认为最为奇特的地方,汤姆邦巴迪尔的老森林,也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小世界,很有生活气息,但真实又危险,汤姆邦巴迪尔作为主人在林子里来去自如,唱着欢快的歌,林子的危险,霍比特人遇到的迷惑人的柳树,恐怖的古冢,全被他的歌声打败。这一片对外人来说十分危险的老树林,又只住着一个活泼阳光的胖大叔和他美丽的夫人,这种强烈的对比,奇怪的组合,放在一起,真的难言这种奇特之感。

还有梅里和皮平遇见恩特树须的那个地方,那个古老神秘的树林,保留着世界诞生之初的气息,有着悠远古老的宁静,我也想看看恩特们的眼睛,清澈的潭水的感觉。这个地方让人很有敬畏之心啊。

幽谷也是一个很美好的地方,不过要选住址的话,我想我还是希望住在最最普通,但其实也最最温暖的霍比屯。在游民的保护下,霍比屯像一颗纯洁的玻璃球,人们从不担心危险,安心的过着普通又安逸的生活,吃下午茶,聊天,抽烟斗,整理花园,举办生日宴会。人们之间也会有矛盾,也会有讨人厌的家伙出现,但是跟外面的凶残的奥克,食人妖什么的比起来,他们中讨厌的家伙都是显得那么可爱。幽谷更像是我愿意常常拜访的友人之家,我愿做精灵之友,去参加宴会,去吟诗,去聆听他们歌唱。

说起吟诗,里面真的好多好多诗,好多歌曲,我觉得能看原版的是最好的了,因为托老写的诗翻译过来感觉少了什么,跨语言之后感觉干巴巴的,也许是我文学功底不够,未能体会到这些诗歌的美。他们都喜欢唱歌,吟诗,很有那种古老纪元的感觉。

嗯,说说人物吧,当然最值得说的就是主角们,可爱勇敢的霍比特人。过习惯了安逸日子的他们,骨子里依然有热血,有勇气,不屈不挠不比任何人差,他们小小的身板表现出来的意志真的让我折服。梅里和皮平还有山姆都有拿起刀去尽自己力去攻击那些比他们凶猛高大的多的戒灵,食人妖还有巨型蜘蛛。特别是山姆那段,简直帅爆了。还有后来以为主人死掉那里真的看的我扎心爆了。我感觉我最喜欢的就是山姆了,幽默,坚韧,细心,悉心照顾主人,愿意为他而牺牲,感觉他对佛罗多的爱快要溢出了。(我真的萌这一对儿)至于费罗多嘛,我觉得他路上表现出的虚弱和不坚定让我有点不满意,但其实说真的持戒人承担着多大的折磨我也想象不出,这真的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他的表现其实够好了。

我想最有争议的人物应该就是咕噜了吧。可怜又可悲简直就是他的全部形象。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还是个正常人的时候,杀人,抢夺物品,利用隐身干坏事,但是这一切都是他可悲的人生的开始。被无限拉长的黑暗的洞穴生活,像一条蛆,被驯服带路的时候,又像一条狗。一路追求他不可能得到的东西,主角和大反派才有资格持有的东西,你一路追寻,有什么用吗,卑微到尘埃里去。但是这种无知也没法让人彻底厌恶起来,只有怜悯。谁都没有杀死他,因为他实在是太可悲了。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处啊。

看完书之后,后面还有厚厚好多页,介绍书中特别的生物,讲述这个世界的历史,列出详细的家族族谱,讲解文字和发音。我真的快要相信我们这个世界,这个人类统治的世界,以前就是书中描写那样的。精灵矮人等等都未隐退。森林中有恩特在行走。天空中大鹰在徘徊。还有半身人快乐的生活。

我爱这幅绝伦的奇幻画卷

《魔戒》读完有感

终于看完三本,用了五个半月。虽然读起来没有《霍比特人》轻松,还是很精彩的,有许多电影里忽略的情节。难读的地方在于一些景色的描写,有点难理解和想象出书中所描写的景象。还有诗歌,读着也有些拗口,可能是因为是外文书和翻译的原因导致。但这一点小缺点,不影响这宏大的故事背景和勇敢善良的人物们带给我的震撼。 托尔金没有一味的夸大个人英雄主义,且写出了众多人性的优缺点,呈现出来的人物更加有血有肉。例如弗罗多最后并不愿意扔掉魔戒,哪怕是霍比特人这样无欲无求的种族也有经不起考验的时候。人类和精灵都不敢拿的主魔戒,弗罗多能坚持那么久已属不易。 再说说人物,以前看电影迷恋精灵王子的颜值,如今再看书,他失去了一些魅力。至于主角阿拉贡,由于我对他期望过高,除了召唤亡者和医人,只能算是中规中矩的一位国王。另一位主角弗罗多,看电影时就不太喜欢那副愁眉苦脸的神色,后期也是一只靠山姆照顾,才得以完成任务,好感更加减弱。最后一位主角甘道夫,书中简直帅爆了,第一个场景是和炎魔斗争,帮众人解困;第二个是在洛汗国惩罚佞舍那里;第三个是剥夺萨鲁曼的权利那里,简直酷到没朋友!书中给我带来惊喜的人物还有山姆、洛汗国王、洛汗公主、梅里等,他们勇敢刚毅的内心,让我刮目相看。最后还想提一下,书里对树人的描写弥补了电影的空缺,喜欢恩特们慢条斯理的讲话,喜欢他们的长高生发饮料,太好玩了。 七七八八记录了一些感受,总结下,推荐男生女生都可以看这本书,女生可以学洛汗公主,勇气不输任何男战士,对长辈孝顺,对不属于自己的爱情没有一味执着,及时放手。男生嘛,可以学的地方就太多了,不能只享受眼前的安逸,要有使命感,多出去历练,才能树立信心,茁壮成长。希望我的孩子们都能像小勇士一样,一直勇往直前,不惧困苦。

《魔戒》读后感

在青岛开往南京的G222上,我终于看完了《霍比特人》,对魔戒的整个来龙去脉有了一个更清楚的了解。

可以说,1月份的前半个月,我是在《魔戒》这部书中度过的。虽然之前看过电影,但已经记不清具体情节了,唯一记得的几个片段,还有几个电影中的人物和书中的内容完全对不上号,其实这反倒是我的幸运之处,正如一句话说的,很多根据书改编的电影应该先看书再看电影,这样才不会让电影扼杀掉自己去看书的激情。

《魔戒》这套书是《霍比特人》的续作,厚厚的三大本书时间跨度反而不如《霍比特人》一本书的跨度长。在《霍比特人》中,主人公比尔博在第一次的冒险之旅中得到了魔戒,到了《魔戒》中,比尔博将戒指传给了弗罗多,也交出了主角光环。相比《霍比特人》,显然《魔戒》叙述的场面更为宏达,其中的人物角色也成倍增加。《霍比特人》中的最终BOSS只不过是斯毛格一条龙,但到了《魔戒》中变成了能指挥千军万马的索隆大魔头。不过,我也从这两个故事中看出了一点相同的地方,也就是隐藏在其中的真正的BOSS,那就是我们的内心。一个是面对满山洞的金银珍宝,一个是面对能号令天下的魔戒,能主动放弃他们,就要战胜自己。

托尔金在一开始就说,对于霍比特人来说,冒险并不是他们的本性。但比尔博和弗罗多以及山姆、梅里、皮平却义无反顾踏上了冒险之旅,这对于他们绝对是一个艰难的抉择。如果说比尔博的血液中还留着老图克家族的影子,好奇心和甘道夫的撺掇发挥了重要作用的话,那让弗罗多上路的则是责任和义务。他必须上路,否则夏尔将被毁灭,所有美好将被毁灭,这个重担居然只靠弗罗多一个人去背。弗罗多也想过放弃,或者把戒指送给他人,在魔戒远征队分道扬镳之时,波洛米尔抵抗不了内心,力图强取魔戒,这反而让弗罗多坚定了只能一人带魔戒走完全程的决心,这样的决定是好的,但很明显靠弗罗多一人之力做不到,于是山姆站了出来。

在我看来,山姆的决心和毅力比弗罗多更为强大,而且在危机时刻的足智多谋英勇无畏让他的形象无比高大。从一个最初只想见见精灵花匠到最后哪怕付出生命也要把少爷未竟的事业完成的英雄人物,山姆的变化最让我触动。倒下头就能呼呼大睡的山姆、一直背着烹饪锅的山姆、知足常乐的山姆、单纯的山姆,我想整部《魔戒》中最不会受到魔戒影响的就是山姆了,往往一开始并不起眼的小人物最后却改变了世界。

不知道托老是不是地图类魔幻故事的先驱,马丁大叔也应该是受他影响的吧。在一幅宏大的地图上,故事接二连三的展开,我们这些读者从上帝视角来看这幅地图,从地图中串联起一个一个故事,虽然发生在每个地点的故事看起来关系不大,但从蝴蝶效应我们应该知道这些故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最终影响着大主线的进展,这样的小说读起来要比单纯一条主线一个故事走到黑要有意思的多。不得不说,《魔戒》和《冰与火之歌》一样,是我想一口气读完的书。

最后引用译者的一句话来表达我对《魔戒》的感受,那是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经历,就像我也许永远都说不清自己到底为何如此沉迷——并非一见钟情,然而惊觉时已不可自拔,以至于长年累月流连其中,乐不思返。

标签: 奇幻 大叔 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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