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若虚长篇新作《遗神》:“小说稗”的进阶之路
《遗神》是青年作家王若虚创作的架空历史题材长篇小说。四桩奇案,串联起一个平行世界中的秘史。而微末小吏“小说稗”曲少毫经案件洗礼,不断成长,寻觅真相。
青年评论家战玉冰认为:王若虚通过《遗神》“补史”之阙、“拟史”之真与“越史”之限的书写实践,提醒着我们,何为历史?何为小说?
小说《遗神》的主人公曲少毫被设定为一名“小说稗”。一方面,按照小说中的说法,“小说官,看着挺威风。而稗呢,副、偏、小的意思”,这个官职在设立之初,只不过“和看守城门的巡夜总守平级”。而其姓名中的“少”“毫”二字,又和“稗”字相契合,似乎注定了他天生就适合这个毫末之职。另一方面,主人公看似不起眼的名字,其实大有来头。因为其小时候顽皮,曾对着皇子丢泥巴,后来被皇子报复性地将其由“少豪”(shào,少年豪杰)改名为了“少毫”(shǎo,连铜毫都缺少)。
这个耐人寻味的改名过程,恰似一扇理解曲少毫其人其事的隐喻之窗:表面上缺钱少毫、不名一文,实则是少年豪杰、慷慨意气;官职卑微的表象之下,潜藏着通向权力中枢的隐秘路径;而其作为区区“小说稗”的身份背后,实则肩负着为后世铭刻历史真相的重任。这种表里之间的张力,使得王若虚在《遗神》中提出的“历史与小说的界限何在”这一命题,已经超越了单纯的叙事层面,而使得这部作品成为一部具有自觉意识的“元小说”——它不仅在讲述故事,更在思考故事何以被讲述。何为历史,何为小说?正是王若虚通过小说《遗神》抛给读者的一个“大哉问”。
作为“小说稗”出身的微末小吏曲少毫幸运或不幸地被卷入到一起又一起他原本不该接触到的政治事件与高层秘闻之中,也因此留下了一本流传于后世的《遗神往摘》。而这本似乎不足为信的“小说家言”,在几百年后又被另一位小说家王雅华发现,“耗费十年时间,将其中记载的内容与其他历史资料相互辩证,最终创作出这部《遗神》”。王若虚的小说《遗神》开场时,历史与小说之间的关系就被推入到了一种非常复杂且有趣的地步:用小说记录历史,拿历史与小说互证,把历史写成小说。
KEY·可以文化丨浙江文艺出版社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以小说“补正史之阙”的传统。比如我们早就有了《三国志》,但后世读者还是喜欢看情节更曲折、人物更生动的《三国演义》,并将其中的曹操、刘备、关羽、诸葛亮等文学人物等同于真实的历史人物来看待。明知是“偏记”的小说家言何以能够“与正史参行”,甚至起到“补史之阙”的作用?小说《遗神》给出了两个生动的具体案例。
一是《焚宫案》中关于名将许青平之死的记载。《东扬国志》中仅寥寥数语——“时驻磐州,遭兵变,戮其首……国椎伤,帝闻,恸不已”。对于这位勇冠三军,号称“盲射无双”的一代名将许青平,正史上“二十一个字就把许高帅的结局交代完毕,其中八个字还是庆玺帝的反应”。这当然不完全是出于作者的虚构,类似的情况,在真实的历史记载中比比皆是。比如无论是看《三国演义》还是玩三国题材游戏长大的“三国迷”,一定都很熟悉关兴、张苞这对三国后期的蜀汉名将,但真正的《三国志》对于张苞的记载却只有“长子苞,早夭”五个字,而我们后世对于其勇武、善战,颇有其父张飞遗风的认识,都来自“小说家言”。
正是因为历史记载过于简略,无法满足读者对于更丰富的细节与更饱满的人物的渴望,我们才需要小说。按照尤瓦尔·赫拉利的说法,人类需要的其实是故事,不论历史还是小说,本质上都是一种“故事”。而讲故事与听故事,就成为人类构建“想象的共同体”与延续自身文明的核心动力之一。
二是《金酒案》中曲少毫关于渤都特使死亡当天所写的见闻记是“都城失狼,民皆幸之,未知北意,亦不料何往何从”。在整个案件最后,为了平衡朝堂各派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及考虑到东扬国的外交战略,居游刃与曲少毫最终只能以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说辞结案,并将其记录于正史之中,似乎这只是一起由个人复仇所引发的杀人事件,与政治无涉。反观曲少毫曾经的小说家言,其中“民皆幸之”保留下来了当时民间百姓对于此事的情绪与态度,“未知北意,亦不料何往何从”则暗示了这一桩案件背后所可能牵扯到的复杂政治关联。
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小说就不只是作为历史的补充而存在,而是提供了一种历史记载所不具备的、更高层次的真实性。
王若虚在《遗神》中通过“小说稗”的人物设定与“元小说”的叙事结构,不仅模糊了历史与虚构的界限,更建构出一个具有完整历史谱系的架空世界。东扬、渤都、西青、南景等政权力量分布与王朝兴衰更迭,虽隐约呼应着中国历史中的朝代循环,让读者产生某种似曾相识、影影绰绰的印象与联想,却始终保持着虚构叙事的自主性。而这种刻意为之的历史架空,实则蕴含着作者对于传统史观的深刻质询,并引发了这部小说中另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既然真实历史上有如此之多的故事可以讲述,为何作者偏要虚构一段历史?
这还要从小说文本内部来寻找答案。《遗神》对于虚构王朝的历史要素的铺陈,展现出一种近乎偏执的细节癖好。尤其在小说附录中,“词条注解”“事件年表”等考据式文本的编排——特别是连“鱼类”品级与特征等都被列入其中,这显然已经超越了一般历史小说的“拟真”需求,而形成了一套自洽的“伪史”体系。这一叙事策略所引发的反思在于:当“虚构叙事”具备了足够丰富和细腻的历史质感时,“真实历史”本身的叙事性是否也应当被重新审视?
进一步来说,作者在这部小说中显然不满足于以小说“模拟历史”,而是通过系统性地“越史”——即僭越历史书写权威的方式,解构了“历史真实”与“文学虚构”的二元对立。小说中那些精确的年份地点、官场制度、身份称谓与物质细节描写,恰恰暴露出所有历史书写中都存在的人为建构性特征。当“附录”表格以学术规范的形式呈现出作者个人编造的虚构内容时,其形式本身就成为对历史编纂学的一种成功戏仿。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小说中的曲少毫不仅是一名“小说稗”,也不仅是为后世提供某种历史叙事的记录者,他在故事里同时还是一名侦探,负责查清四起大案的真相。当然,由于种种原因,曲少毫只能把真相转化为某种各方都能够接受的“合理的解释与叙述”。这又和作者王若虚借整部小说所展开的关于小说与历史、虚构与真实的辩证思考形成了某种同构性关联。
从根本上来说,小说《遗神》中的这种叙事实验最终指向了一个具有本体论意义的命题:所谓历史,或许只是“官方小说”;而优秀的小说,反而可能成为“野史”。王若虚通过《遗神》“补史”之阙、“拟史”之真与“越史”之限的书写实践,不仅拓展了小说的叙事疆域,更提醒着我们,何为历史?何为小说?所有关于过去经验的表述,本质上都是不同形式的叙事建构与重构。

飞沙、麦浪和波纹
定稿那天是七月,我正在鲁迅文学院参加培训。大概晚饭时分,写完最后一段,忽然感觉很饿。鲁迅文学院与对外经贸大学挨着,大学西门外有家卤煮火烧摊,我去要了碗卤煮,又要了瓶小二。卤煮快吃完了,还有些饿,便加了一份肠。只见店家钩起一截肠,挥刀剁出几段,汁水淋漓地用刀一掬,稳稳抹进碗里,还笑眯眯地冲我道:“您得着!”酒足饭饱后,我回到宿舍。
这是值得我个人铭记的一顿饭。这顿饭是为了给刚完成的小说一个纪念,也是给自己的一份犒赏。其实就字数而言,这不是我最长的小说。就时间来说,这也不是我跨度最大的小说。但无论如何,一顿卤煮营造的仪式感实在还是有必要的,因为在动笔后不久,我忽然开始意识到,手头这部小说与之前的写作确有不同。
这种不同并不是刻意为之。对写作者而言,不断出发,不总在一处驻足,本身就是安身立命的惯性。写作者最焦灼的,不是再出发后遭遇的天光之暗、风雪之烈、跋涉之难、崎岖之长,而是觅不见离开原地的朝向,下不了迈出一步的决心。既然离开了、迈动了,便总会有不同:脚步不同,风景不同,摧磨也不同。甚至可以说,正是这种不同带来的迥异新鲜感和刺激感,成了我最终完成这部小说的动力之一。而为了保持这样的新鲜感和刺激感,我不断闪转腾挪,把更多的不同小心翼翼地内化并呈现在作品中。
简单来说,我写了一部通行概念中的类型小说,或者说是通俗小说。在这次前所未有的写作体验中,最大的兴奋点来自不期而遇的灵感,甚至是创作中的失控。不是说我盘算好了,我要改变了,要变得不同了,要写一个跟自己之前不一样的历史小说了,这才撒脚狂奔出去。不是这样的。迈出的第一步,确实是在朦朦胧胧中启动的,我曾恍惚不定,并不清楚这个方向会通向哪里。也正因为不是全然的清楚,走着会跌倒、会下坠、会撞上什么莫名其妙的东西,这才有真意思。
我生在河南、长在河南,而历史小说就像是河南作家的胎记,在我看来,不过是大小、深浅和显露与否的差别。从这个意义上,评论家或许会用“创作谱系”来形容这种关联。在更辽远的概念里,中原历史从《诗经》开始就被反复书写,无论是中原本土作家创作的历史小说,还是众多作家创作的发生地在中原的历史小说,又何尝不是“中原历史小说”?这片土地历史太长、苦难太大、故事太多,对写作者而言,这就是最清晰可辨的“富矿”。
我曾不止一次在开封城里城外游荡。开封城北东京大道南侧,有个叫“孙李唐”的村子。离村子不远,有家驴肉馆,那日有位文友请我喝汤吃肉。文友说,全国有两处地方驴肉做得最好,一处是众人皆知的保定,因是北宋时对辽前线,另一处就在当时的国都开封。原因也很简单,北宋缺马,驴的耐力好、成本低,物资运输以驴为主,军粮不足时还能杀了应急,而开封作为物资中转地,食材充足,自然做得就好。吃饱喝足后,我们在附近闲逛,文友又告诉我,“孙李唐”原本叫“逊李唐”,当年李煜逊位后被囚禁于此,后来南唐遗民多在此聚居,逐渐繁衍成村落,沿用至今。这些不经意的闲聊、不期而遇的收获,都被我写进了小说里。
开封曾是国都,也曾是河南省治、省会,1954年省会迁郑之前,无疑是河南的标签与符号。我在迈出第一步时的初心,便是希望重新建立读者对开封乃至河南的文学想象。我写的是一个古代谍战故事,把我们熟悉的历史和看不见的历史翻转、淘洗,进而重建一座城市的历史和文学风景。两座开封城都在小说里流动,一座是日常的帝都故事,另一座是隐秘的谍战故事。我想让这两个故事水乳交融,在烟火日常中写惊心动魄,在风云莫测中写市井人生。
我是在不断地走下去之中,渐渐意识到我在写什么,至于如何写,似乎并没有成为最大的挑战。完稿后我才发现自己是多么幸运。因为历史本身已经够精彩了,所以我在呈现这个“本身”的时候,在处理历史、政治、文学三重关系的时候,调用了我全部的 阅读储备与技术积累,只想有更多的读者面,只想能让小说更好读,唯有如此才能在更多的读者心里、脑海里用小说激活历史,从而建立起一个全新的开封,而这个开封是历史意蕴和文学意义的开封。至于叙事策略也好,情节铺排也好——不是说我要写一部谍战类型小说,而是历史中先有了滋生这样故事内核的可能性;更不是说我为了写一部谍战类型小说,就要处心积虑去设置这样那样的悬念,再技术性地去拆解,而是历史本身就比小说精彩得多。
小说里的“皇城司”,是北宋最为著名且神秘的间谍机构,而与之相对的辽国“刺机局”,则完全是我的虚构,当然,我知道一定会有这样的机构存在,只是被历史中的烟尘遮掩了。《辽尚书左仆射中京留守贾师训墓志》中记载:素闻燕京留守府……其府置一局,诸事连外境,情涉谋叛者,悉收付之考劾,苟语一蹉跌,即置之孥戮,亦委是吏主之。
可惜的是,碑文中我最感兴趣的信息,恰恰是不可考的“一局”。我本想定名为“刺事局”,后来觉得太平常,就定成了“刺机局”。与之相似的还有“皇城司”。关于“皇城司”的史料和论文极多,但其具体下设机构和行事规则却是语焉不详,我一时兴起,也是行文所迫,就虚构了一些东西。
徐兴业先生的《金瓯缺》是我最喜欢的历史小说之一,郭绍虞先生为之作序,开篇就写道:写历史小说有写历史小说的困难。不熟悉史实,则不会原原本本地写成有条有理、丝丝入扣的文章。姚雪垠同志的《李自成》就是在刻苦钻研的基础上,搜罗了大量的资料,用去伪存真、剔异求同的科研手法才理出一个线索来的,所以历史知识就是最基本的一个必要条件。但是,这还不能算是创作,所谓创作,乃是“自无而成有”之意……这却是写历史小说最困难之点……
我想,所有想要写作历史小说的同行们在动笔之前,都应该反复研读咀嚼这段话。如果真有可称之为“正典”的写作铁律,大概这段话足以列入其中。
钱锺书先生在《谈艺录》中说,“从飞沙、麦浪、波纹里看出了风的姿态”,“由草动见风姿从而知风”,此谓“假物得姿”。对我而言,从事写作最大的幸福,就是用文学的感官辨识出风的形状。在这部名为《汴京听风录》的小说里,我写的有历史的风,有文学的风,有开封的风,我写的是飞沙,是麦浪,是波纹,是风的姿态。
作者系河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曾荣获中宣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茅盾新人奖,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人民文学》《小说选刊》年度短篇小说奖。
王若虚长篇新作《遗神》:“小说稗”的进阶之路
《遗神》是青年作家王若虚创作的架空历史题材长篇小说。四桩奇案,串联起一个平行世界中的秘史。而微末小吏“小说稗”曲少毫经案件洗礼,不断成长,寻觅真相。
青年评论家战玉冰认为:王若虚通过《遗神》“补史”之阙、“拟史”之真与“越史”之限的书写实践,提醒着我们,何为历史?何为小说?
小说《遗神》的主人公曲少毫被设定为一名“小说稗”。一方面,按照小说中的说法,“小说官,看着挺威风。而稗呢,副、偏、小的意思”,这个官职在设立之初,只不过“和看守城门的巡夜总守平级”。而其姓名中的“少”“毫”二字,又和“稗”字相契合,似乎注定了他天生就适合这个毫末之职。另一方面,主人公看似不起眼的名字,其实大有来头。因为其小时候顽皮,曾对着皇子丢泥巴,后来被皇子报复性地将其由“少豪”(shào,少年豪杰)改名为了“少毫”(shǎo,连铜毫都缺少)。
这个耐人寻味的改名过程,恰似一扇理解曲少毫其人其事的隐喻之窗:表面上缺钱少毫、不名一文,实则是少年豪杰、慷慨意气;官职卑微的表象之下,潜藏着通向权力中枢的隐秘路径;而其作为区区“小说稗”的身份背后,实则肩负着为后世铭刻历史真相的重任。这种表里之间的张力,使得王若虚在《遗神》中提出的“历史与小说的界限何在”这一命题,已经超越了单纯的叙事层面,而使得这部作品成为一部具有自觉意识的“元小说”——它不仅在讲述故事,更在思考故事何以被讲述。何为历史,何为小说?正是王若虚通过小说《遗神》抛给读者的一个“大哉问”。
作为“小说稗”出身的微末小吏曲少毫幸运或不幸地被卷入到一起又一起他原本不该接触到的政治事件与高层秘闻之中,也因此留下了一本流传于后世的《遗神往摘》。而这本似乎不足为信的“小说家言”,在几百年后又被另一位小说家王雅华发现,“耗费十年时间,将其中记载的内容与其他历史资料相互辩证,最终创作出这部《遗神》”。王若虚的小说《遗神》开场时,历史与小说之间的关系就被推入到了一种非常复杂且有趣的地步:用小说记录历史,拿历史与小说互证,把历史写成小说。
KEY·可以文化丨浙江文艺出版社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以小说“补正史之阙”的传统。比如我们早就有了《三国志》,但后世读者还是喜欢看情节更曲折、人物更生动的《三国演义》,并将其中的曹操、刘备、关羽、诸葛亮等文学人物等同于真实的历史人物来看待。明知是“偏记”的小说家言何以能够“与正史参行”,甚至起到“补史之阙”的作用?小说《遗神》给出了两个生动的具体案例。
一是《焚宫案》中关于名将许青平之死的记载。《东扬国志》中仅寥寥数语——“时驻磐州,遭兵变,戮其首……国椎伤,帝闻,恸不已”。对于这位勇冠三军,号称“盲射无双”的一代名将许青平,正史上“二十一个字就把许高帅的结局交代完毕,其中八个字还是庆玺帝的反应”。这当然不完全是出于作者的虚构,类似的情况,在真实的历史记载中比比皆是。比如无论是看《三国演义》还是玩三国题材游戏长大的“三国迷”,一定都很熟悉关兴、张苞这对三国后期的蜀汉名将,但真正的《三国志》对于张苞的记载却只有“长子苞,早夭”五个字,而我们后世对于其勇武、善战,颇有其父张飞遗风的认识,都来自“小说家言”。
正是因为历史记载过于简略,无法满足读者对于更丰富的细节与更饱满的人物的渴望,我们才需要小说。按照尤瓦尔·赫拉利的说法,人类需要的其实是故事,不论历史还是小说,本质上都是一种“故事”。而讲故事与听故事,就成为人类构建“想象的共同体”与延续自身文明的核心动力之一。
二是《金酒案》中曲少毫关于渤都特使死亡当天所写的见闻记是“都城失狼,民皆幸之,未知北意,亦不料何往何从”。在整个案件最后,为了平衡朝堂各派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及考虑到东扬国的外交战略,居游刃与曲少毫最终只能以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说辞结案,并将其记录于正史之中,似乎这只是一起由个人复仇所引发的杀人事件,与政治无涉。反观曲少毫曾经的小说家言,其中“民皆幸之”保留下来了当时民间百姓对于此事的情绪与态度,“未知北意,亦不料何往何从”则暗示了这一桩案件背后所可能牵扯到的复杂政治关联。
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小说就不只是作为历史的补充而存在,而是提供了一种历史记载所不具备的、更高层次的真实性。
王若虚在《遗神》中通过“小说稗”的人物设定与“元小说”的叙事结构,不仅模糊了历史与虚构的界限,更建构出一个具有完整历史谱系的架空世界。东扬、渤都、西青、南景等政权力量分布与王朝兴衰更迭,虽隐约呼应着中国历史中的朝代循环,让读者产生某种似曾相识、影影绰绰的印象与联想,却始终保持着虚构叙事的自主性。而这种刻意为之的历史架空,实则蕴含着作者对于传统史观的深刻质询,并引发了这部小说中另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既然真实历史上有如此之多的故事可以讲述,为何作者偏要虚构一段历史?
这还要从小说文本内部来寻找答案。《遗神》对于虚构王朝的历史要素的铺陈,展现出一种近乎偏执的细节癖好。尤其在小说附录中,“词条注解”“事件年表”等考据式文本的编排——特别是连“鱼类”品级与特征等都被列入其中,这显然已经超越了一般历史小说的“拟真”需求,而形成了一套自洽的“伪史”体系。这一叙事策略所引发的反思在于:当“虚构叙事”具备了足够丰富和细腻的历史质感时,“真实历史”本身的叙事性是否也应当被重新审视?
进一步来说,作者在这部小说中显然不满足于以小说“模拟历史”,而是通过系统性地“越史”——即僭越历史书写权威的方式,解构了“历史真实”与“文学虚构”的二元对立。小说中那些精确的年份地点、官场制度、身份称谓与物质细节描写,恰恰暴露出所有历史书写中都存在的人为建构性特征。当“附录”表格以学术规范的形式呈现出作者个人编造的虚构内容时,其形式本身就成为对历史编纂学的一种成功戏仿。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小说中的曲少毫不仅是一名“小说稗”,也不仅是为后世提供某种历史叙事的记录者,他在故事里同时还是一名侦探,负责查清四起大案的真相。当然,由于种种原因,曲少毫只能把真相转化为某种各方都能够接受的“合理的解释与叙述”。这又和作者王若虚借整部小说所展开的关于小说与历史、虚构与真实的辩证思考形成了某种同构性关联。
从根本上来说,小说《遗神》中的这种叙事实验最终指向了一个具有本体论意义的命题:所谓历史,或许只是“官方小说”;而优秀的小说,反而可能成为“野史”。王若虚通过《遗神》“补史”之阙、“拟史”之真与“越史”之限的书写实践,不仅拓展了小说的叙事疆域,更提醒着我们,何为历史?何为小说?所有关于过去经验的表述,本质上都是不同形式的叙事建构与重构。
原标题:《王若虚长篇新作《遗神》:“小说稗”的进阶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