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摘(辞职,去旅行!)书评
看这书名,再看这书封,第一感觉又是一本千篇一律的烂烂的装逼旅行书。随便翻了翻感觉还不错,有挺多共鸣的。 写攻略的人一定都希望“后人沿着他的步伐前进”。他们认为一切的迷失都是浪费时间和极其危险的。 这是我跪下来捡的牙慧。它的主人是《忧郁的热带》的作者列维。这部看起来充满了探险色彩和奇幻风光的大书,劈头盖脸的第一句话是“我恨旅行,我恨探险家”。其实他说的是,那些旅行的事儿,那些探险家,带着自己的美好愿望和想象,还原出一些你以为是真,实际却是假的“假实”。于是,听啊,丧钟为华丽的游记而鸣。 列维说,古代旅行者有机会亲眼看见种种奇观异像,却看不见那些现象的意义,甚至对这些现象深感厌恶;现代旅行者倒数追寻已经不存在的真实的种种遗痕。无论打算成为哪种,都只能是失败者,而且败得很惨,比表面看起来还惨。 那么,如何收获成果,即如何衡量一个景点是否被“毁掉”了呢?只要你看到这个景点的景区范围不断扩大,风景日渐缩小,门票越收越高,来往的车辆和游人越来越多,你越来越不想去,那么,它就非常接近毁灭了。 被毁灭的除了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以外,还有同样不可再生的,人们对它的好感度。而后者显然是它从此被彻底毁掉的明证。 现在,丽江古城根本就应该改名为“丽江民俗购物雷同中心”;束河就是“城市居民偶尔号称寻找心灵家园处”;九寨沟是“很贵的有颜色的水旁边的电瓶车赛场”;天涯海角就是“霸占了海滩的豪华酒店”。 我不敢再去喀纳斯,白沙巴,连纳木错湖边那些四处飞滚的塑料袋和垃圾瓶子都在警告它有可能被游客攻陷,我怕有一天白沙巴的村民操一口新疆普通话对我招徕说:进来进来,喝茶一人5元。 数码单反相机从一开始的奢侈专业形象变成今天的“日常必需品”形象,顶着一个普及的光环,完成了一条精神堕落的道路——明星始终应该高高在上。奢侈品应该永远在云端。世界上总应该有些事情可望不可即,才算让众生梦想得以不灭。当南极和北极都变成只要交足够的钱就能踏足的土地,它们也就失去了那种圣洁和神秘的力量。相机也同此理。 今天学到的知识是:第一,买不起的东西绝对都值得买:第二,旅行的时候看到买不起的东西回国之后更买不起。

有趣的科学大书
儿童科学书籍多种多样,什么样的书能让孩子有兴趣读?什么样的方式能让孩子易于接受?这些都是很重要的内容。在阅读了《有趣的数学大书》之后,我对这个系列的书很信赖,觉得这真是一套易读易学的好书!
最近在搜寻优秀的科学类儿童读物,恰好遇见了《有趣的科学大书》!这本书虽然不够知名,但十分优质。可以说以生动有趣的方式引领孩子们走进科学的神奇世界!
用八开本大尺寸,精装全彩手绘的形式表现儿童科普,细节着实精彩——
100+知识点蕴藏在生活中,还有水、电、光、声、热等等大板块的知识,再从每个大板块引申出多个小问题,比如“水”相关的内容——水是强大的溶剂、水结成冰后发生了什么、水的冰点和沸点,等等。再比如“声”相关的有——声音的传播、有趣的声音、声呐当眼睛(是不是很好奇里面讲的是什么?)... ...
书中并非简单地罗列这种种知识点,而是巧妙地将其融入到一个个生动的生活场景中。让每个知识点看上去都很亲切,觉得“没错呀,平时我也纳闷儿,终于明白是为什么了”的恍然大悟!
此外,书中还巧妙地设置了多种互动环节,像是简单的小实验步骤,鼓励孩子们亲自动手去验证结论。具体来说,在讲述水的浮力时,需要把一个绑有重物的小浮瓶(打开盖子),放在一个装满水的塑料瓶里,盖上盖子,再用双手挤压瓶子,小浮瓶会有什么变化?这种引导方式不仅会加深孩子们对知识的理解,更激发了孩子们的探索欲,动动小手,试一试,结果也许就会慢慢衍生出来!
幽默简洁的画风很容易吸引孩子们的目光:这系列的丛书都是漫画式画风,用数百幅趣味插画,让孩子充满兴趣。满满求知欲的小脑瓜投入到书海中,自然将很多知识点都能捋的清楚明白。
一个个颜色鲜艳,形象生动的形象跃然纸上,与知识点紧密契合。它不仅可以帮助孩子们更好地理解知识点,还增加了阅读的趣味性。让孩子们在阅读的过程中,体会到充满奇幻色彩的科学世界。图文并茂的展示方式,不仅让孩子们接触到丰富的知识,更让孩子们可以在阅读中感受到乐趣和愉悦感。
图片里的细节也十分到位,恐怕只有亲自捧起书本,浏览书中的内页时才能真正品味到。
可以说,这本书的排版独具匠心,用“一问一答”的方式引出知识点,又一点儿都不枯燥——
答: “因为它破坏了热的三种传递方式”。
问:“乒乓球瘪了,放入热水中,瘪的地方就能鼓起来,这是为什么?”
这种“原来如此”般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孩子们在阅读中不知不觉地接受和理解科学知识。
不仅如此,书的每一页都是硬纸板、圆角、厚厚一页,对小小孩也非常友好。
《有趣的科学大书》将知识点进行了有序地编排和呈现,使得孩子们在阅读过程中可以科学地、循序渐进地掌握科学知识。适合亲子阅读,在孩子的识字能力和认知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同样适宜孩子进行自主阅读,希望可以为孩子们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煞费苦心的杰作
腰封上尼尔·盖曼的名字那么大,远远看去还以为他出了新书。且不说他为此书写的序从头到笔都是水军手笔,单只一句“七十年来英国奇幻小说中最好的一部”就把极少触碰大部头奇幻作品的我惊了个踉跄。 一千一百页读完后,想不出更拉风的形容词,至少在开列近期个人五星书单时若非要放一部奇幻作品进去,这套大书应该是不二之选。 苏珊娜·克拉克,学者,教员,曾为出版业内人士,在她的这本长篇处女作中几乎触碰了此类女作家必犯的所有禁忌——宏大,啰嗦,炫学,小聪明,大团圆。但作为面向阅读者的故事,只要能够带来足够的欲望和愉悦感,一切问题都可以更名为“风格”。 比如每个人都在说的简·奥斯丁作品,一旦征服了读者,就拥有了名著所具有的特质,这个时候女性视角反而成了细腻、内敛、含蓄幽默感的代名词。 此书最大的特点全在于一个“挑”字。 它对阅读对象有所挑选,若对英伦的旧声口,大书的冷幽默全无所知觉,简直可以有一百个理由在前两卷放弃。 而对铁了心想要一窥究竟的人,它却充满了挑衅。长长的注释充斥着虚构的作品和伪造的历史,基本可以自成词典,然而在奇幻架构下这些又是规则的组成部分,有些重要人物的形迹隐匿其中。这让人想起《红楼梦》中的草蛇灰线,闲笔要读,批注更不得放过。 一旦忍耐期满,满篇又散发出挑逗意味。作者恨不得把各式各样的创作奇想塞进书里,却又故作悠闲,时不时借着文风转换制造错觉,考验读者的耐心。这也算女作家专属魔法之一种? 说到故事,这种漫长而克制的铺陈,全面营造日常感受的讲述方式其实耗神耗力,也算是作者和读者的一场角力,是否接受全在个人。但比起时下巨量靠描写刺激情节宏大场面的做法支撑篇幅的作品,这种积累感更带来的影响和感动无疑更为持久。 全书明明是以魔法为主题的奇幻作品,却花费大量笔墨描写平常事务、人物与环境,煞费苦心地抹除魔法仙灵之流的虚幻感,却又并非像蒸汽朋克般重置世界观,魔法在书中世界只是更加神秘和厉害些的手段而已,魔法师的应酬与烦恼与常人无异,在现实社会中被人利用的可能倒要大于真正的尊崇和敬畏。与此相较,一头扎进九又四分之三站台或者魔衣橱倒是省事得多。 原本很有看点的真实历史和人物在故事中被最大限度地淡化处理了,哪怕是浑身挂满了高潮推进器的拿破仑、拜伦也没什么表演的机会,这倒让人想起老派武侠小说,武功并不离奇,历史背景也只是穿插,重要的是写好人和事。 至于译文优劣,实在无权评说,只觉得足以从中想象出原文刻意营造的旧腔调与新故事的稍许错位感,以及那种被自己流畅优美笔触感动到的、压抑不住的、不令人厌恶的小得意。(写到这发现自己的观点与译者异常相契合,对译文也算爱屋及乌吧……) 至少我曾捧着书本随着寻妻的斯先生在路上疾走错过了家门,也伫立在海风中被恐惧逼近时相爱相杀的两人之命运钉在夕阳下动弹不得,终卷后头发高耸,不知是缘自风吹还是心悸,转身天已黑透。 总之它太厚,慢进,老派,啰嗦,古怪,雨果奖喜欢,星云奖喜欢,不保证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