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2025-09-19 05:21:45
本人于今年8月底在淘宝平台店家(酷动城小鸿体育)以800.2元购买耐克鞋一双,仅穿约3天出现质量问题(鞋头明显开胶和鞋边明显破烂)。
对此,于9月中旬向淘宝平台官方投诉并提交质量问题原图举证后,平台官方于9月17日分别通过电话和短信正式通知我处理方案:“为买家开启退货入口,800.20元在卖家确认收货后退回买家,退货运费卖家承担,平台判定卖家有责”。 9月18日按平台官方“处理方案”和店家要求(发顺丰退货到吉林省长春市),本人发顺丰退货(快递单号:SF14429309509**)!
顺丰物流信息显示9月21日7点59分显示快递员正在派送途中,10点2分显示被收件人拒收,店家拒收的理由是“鞋子没有质量问题”,并向淘宝平台官方提交了“鞋头处举证照片”,其照片鞋头处已没有“开胶”情况,但鞋头原开胶处有明显胶迹!
对于店家拒收理由及“举证照片”,我马上多次向淘宝平台官方反馈、投诉未果,9月23日平台官方来电告知,经平台官方向吉林省长春市顺丰派件员田春*(176431395**)“了解核实”——派件员田春*做证“收件人在收件开箱时,他全程在场,收件人仅只开箱查看,没有其它违规行为”。随即淘宝平台官方售后系统以店家9月21日所提交“举证照片”为由,关闭系统“退款”,并短信通知取消退货退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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