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一种》
在《现实一种》这部小说中,“血”作为一个重要的意象,贯穿了全文。余华对于血的陌生化叙述,突破了传统文学作品中对于血的书写样式,使其更具奇幻诡异色彩,具有更丰富的象征意味。血的出现,不仅是死亡的象征,是人物情感的一种体现,更是人性野蛮残酷的象征。
这篇小说中血多次出现,且对血有着大量的细节描写,不像以往传统文学作品中,聚焦于血的质地与温度等,而是从血的形状、视觉感受、味道等方面具体描绘。
第一次出现对于血的具体描写,是皮皮无意识地摔死自己的堂弟之后,皮皮对于堂弟所流出来的血的观察。皮皮看到血像一朵正在慢吞吞开放着的花一样,开放着的花本是一种生命力的象征,而余华却用来形容死亡。这里体现的是孩童皮皮对于死亡的未知,也是生与死的对照,奠定下了全文书写生命的脆弱与荒诞的冷峻基调。山岗看到自己儿子的血时,也是描绘了血的形状。山岗所看到的,是血流枕巾上像是印在上面的某种图案。山岗看了一会那图案,用皮皮的头将那图案隐蔽了起来,因为那图案使山岗觉得有些可惜。没有直接写出山岗的悲痛,而是借对血的形状感到可惜表现出。
文中多次描写了血给人的视觉感受,无论是皮皮,山峰、山峰妻子、山岗妻子,他们所看到的血都是光亮耀眼的。小说开头写的是下着雨的早晨,且晴天在山峰山岗两兄弟的印象中,像在童年般遥远了。但在后续接连的死亡中,始终都是大晴天,晴天照着血迹,使其明亮鲜艳,产生一种诡异、虚幻的效果。山峰妻子看到自己儿子的血,在阳光下显得不太真实,强烈的视觉冲击,使她产生了幻觉,甚至没有意识到那个是她的儿子。皮皮看着阳光下亮晶晶的血,他觉得像一种鲜艳的果浆。其他人所看到的血也都是如此,在阳光下是明亮鲜艳的。死亡本是压抑阴沉的,在这里明亮的阳光将这些沉重消解,留下一片虚无。
人们极少会书写人血的味道,这是有违伦理且会令人感到生理不适的。但在这部小说中,余华将血液的味道描述成是可口的,极具颠覆意味。山岗的妻子舔血,模样十分贪婪;皮皮舔血,觉得血的味道十分新奇,便放下心去舔,舔到自己的血还觉得十分可口。人性中的野蛮、嗜血的劣根性被直接地展现了出来。
血在这部小说中最直接的是象征着死亡。老太太在吐出的痰中观察是否有血迹,因为血在她心里象征着死亡。所以在后文中几次写到老太太看到血,不像其他人一样会她所看到的血进行描述,因为血这一死亡意象足够使她感到惊恐,她不敢去直视血迹,就像她不愿直面死亡一般。在山峰的儿子死后、在皮皮死后、在山峰死前,都对血进行了大量的描写,血是最直接宣布死亡降临的意象。
血在这里还是暴力的象征。皮皮对堂弟行使暴力之后,堂弟本能地为了自卫抓伤了皮皮,留下了两道血痕、皮皮对于堂弟无意识地暴力摔死、山峰在怒气之下一脚踢死皮皮,这些暴力行为不论是有意或是无意,都对被施暴者造成了伤害,鲜血便是最直接的证明,是暴力行为后导致的最直接的结果。堂弟抓伤皮皮,是对暴力的一种反抗,对于暴力的反抗仍然是一种暴力。皮皮摔死堂弟,是无意识的对于暴力的模仿,暴力的施加者没有任何原因地施暴,甚至都不曾意识到自己施加了暴力于他人。山峰踢死皮皮,是一种有意识的使用暴力,是一种复仇行为。可使用暴力复仇,不仅无法挽回悲剧,还造成了另一重悲剧。反映出了人性的残酷及荒谬。
血象征着人物之间的情感联结。老太太是一个自私,只关注自我的人。血在她看来会影响自己的吃饭胃口,她对于自己孙子的血感到惊慌,而这惊慌是因为自己感受到了死亡,她对于孙子并不关心。由此可见她与子孙的情感联结是十分淡薄的。山岗的妻子看侄子的血是明亮的,为了拯救自己的儿子,她可以贪婪地舔侄子的血。可是看到自己儿子的血时,却是阴沉的,且想要呕吐。她对于自己亲生儿子的死亡感触更大,因为他们之间有着深厚的血缘联结。最后一次细致描写血,是在山峰死前。他看到了皮皮与自己儿子的两摊血,两摊血跑到一起了。跑到一起的两摊血,象征着两个堂兄弟之间的联结。亲人之间本应是血浓于水,但此时却在互相残杀,两摊跑到一起的血,是对山峰山岗亲兄弟极度地讽刺。
《现实一种》中用血这个意象将整部小说串联起来,将零度叙述所没有表达出的作者的主观情感,赋予在了血的书写上,使得小说更加完整,更加深刻,而不仅仅只是讲一个故事。体现出了作者对于人性残酷的反思,以及存在的荒谬的思考。

什么样的现实
不知道是自己的精神层次还不够高,还是社会阅历太少。总之,这本书我看得不太懂。 第一篇的《现实一种》。描写了一家人相互残杀。说实话,我觉得与现实相差甚远。在我看来,那一家人精神都有毛病。怎么会干这么奇怪的事?难以理解。不过我想作者应该是想通过这种夸张的演绎来表现即使至亲至爱的人,也难掩本性中的丑恶。在某个特殊时刻,若是控制不好,便会展露无遗。 第二篇,《河边的错误》。我感觉自己好像看懂了一点。在我看来,作者是想表达,在这个社会上,大家说你是疯子,那么即使你不是,你也要是,不论是被逼还是自愿。也许这就是社会,当你坚持正义,当你愿意为之献身的时候,还要问问看大家给不给你这么做,你有没有这个资格去做。 第三篇,《一九八六年》,好吧,这是让我最无语的一篇。疯子,暴力,血腥,人性,冷漠。。我想到的都是这些字眼。可我真的不明白,作者写这个疯子是为了什么。是被现实逼疯了?还是被自我限制了?不明白不明白。 一直很喜欢余华。喜欢他粗俗的语言,奇怪但贴切的比喻,喜欢他夸张的故事。那些丑陋,那些温情,他笔下文字,就能让我花上一下午的时间去把一本书看完。
一种两面(现实一种)书评
写下这篇读后感之前我并不打算去阅读余华任何有关这篇小说的论述,假如有过的话。因为据他自己后来的说法,好的小说应是先有立得住的人物,他们行动起来,而作者看着并记录下就好。但这部小说摆明是一场实验,所有角色依循着余华设定的某种本能的“解放”而行动着,每一次冲突的产生都显得超乎日常,而“现实一种”这四个字也仿佛是在明摆着告诉读者,现实或许有很多种,但我设置出来的这个,诸位值得一看。于是他便开始进行实验。第一场实验是暴力生成的图式的探索。一场幼儿之间的凶杀,源于暴力的模仿及延续——他曾目睹过父亲对母亲的暴行——而这冤冤相报的叙事也似乎从皮皮杀人的这一情感动因中被预示出来。这几乎不能称为一起杀人事件,也难以称为意外。从一开始这对堂兄弟之间的关系便超越了日常伦理,从日常伦理中的人-人变为人-物,那一个生命,被置于那个时空中成为了摆设。物化的环节在前文明的人满足自我欲望的行为中几乎可以视为本能。堂弟在皮皮的手中,从一开始会发出哭声的机器到后来的仅仅是“重物”,再后来是承受漠然眼光的无趣尸体。这样的对情绪主导性行为的操控在后文中扩展到了成人身上。得知儿子死后的山峰在大街上不允许妻子哭泣,在回到家里后却喝令妻子放声哭。这里明显可以看到余华在家庭层面逐渐延伸物化的层次,而家庭也是在小说前半段中暴力生成的另一环节——日常伦理-生命伦理之二元冲突叙事——发生的场域。每一个依据日常伦理可以选择息事宁人的时刻,都被生命伦理的暴动摧毁。如山岗打算将所有财产赠予山峰,而山峰原本也只想让皮皮受到一种仪式性的惩罚,但最后血债血偿的生命伦理依旧操控着山峰对自己的侄子下死手。此后山岗对山峰的复仇,虽然从形式上变得拐弯抹角,但基本上延续了皮皮杀死堂弟的叙事模型,即一方是掌控者,另一方作为玩物被操控,只不过儿子是哭,父亲是笑。成人的复仇是虐杀,这是和孩童的杀人方式不同之处,因为孩童更加冷酷地遵循本能将对方视为物件,而成人的物化行为存在判断环节,存在日常伦理被生命伦理吞没的轨迹。之所以将此情节运行称为一种实验,是因为小说中的物化和生命伦理的暴走都是在本能战胜理智的前提下展开的;余华并没有去着墨本能失控的原因,而这似乎也暗示着作者对暴力生成图式的本源力量的感悟,即暴力的纯粹非理性。这似乎与弗洛伊德的死亡本能学说有相干,但未经考证也不好妄加推测。但凭借着对对死亡本能的现实推演的书写,将《现实一种》纳入现代主义图谱中确实有迹可循;而小说中的第二场实验更是坐实其现代主义小说的身份。第二场实验始于山岗的解剖。这是一场更具现代性的暴力行为。小说的最后一句是:“尽管你很结实,但我把你的骨骼放在我们教研室时,你就会显得弱不禁风。”这或许可以视为余华对源自本能的暴力以及现代性的暴力二者间关系的思索。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在《现实一种》中的解剖是一种更为纯粹的物化。假设在日常伦理中人们很有可能会将医护人员的工作置于某种崇高想象中,那么在《现实一种》里,医护人员和屠夫几乎没有区别。人的尸体在余华书写的医护工作者眼中没有任何的生动,诸如“布条”、“破烂”之类的冰冷比喻将人的身份彻底解构,人在现代科学面前被解构成器官的综合。生前的伦理及本能在冰冷的解剖台上一并被解剖,或者说是被遗忘,医院的解剖台最后变成了一个大型隐喻,在现代性的祛魅之下,即使是最有生命力的充满暴动及破坏力的本能也会被最彻底地否定,现代国家的暴力机关使其沉默,而科学使其生命力被遗忘。从“结实”到“弱不禁风”,山岗分明的骨骼仿佛在昭示着现代人生命力的丧失,而这种丧失源自一种感知能力的死去,小说中冰冷的医护人员或许是在日常中每一个面对他者的个体的象征。第二个实验的圆满在于对第一个实验的反思。暴力本身意味着什么?在现代又该如何对暴力进行审视?第一个实验仅仅将图景展现出来却并未对图景进行剖析,而剖析是否必要在第一个实验中也被悬置了,人在本能面前究竟失语了。但第二个实验却将问题延伸到了人和更具现代普适性的意识形态间的关系,于是在面对第二个实验中更具当下意义的图景时,对“本能”这一富于本质主义色彩的语词重启价值判断便显得尤为紧要。在前现代中被批判的,在现代中被纳入言说范畴并且逐渐失活而失语成为纯粹混沌之物。在缺乏有效的关于现代性话语的探讨的上世纪八十年代,《现实一种》中展现的“现实”图景似乎更贴合初省自身处于历史非线性混沌中的现代处境中的中国社会的暧昧,即使只是一场高度悬浮在日常经验上的实验,我们又能苛责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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