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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色撩人:乡野小子的逆袭人生

更新时间: 2025-08-30 11: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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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题: 乡野小子闯都市

男女主角分别是兰兰张超的现代都市小说《村色撩人:乡野小子的逆袭人生》,由网络作家“一滴沧海”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村色撩人:乡野小子的逆袭人生》是网络作者“一滴沧海”创作的都市小说,这部小说中的关键人物是兰兰张超,详情概述:。而面对威胁,韦不身体本能的向左一歪,一个日子冲拳!“啊,我的鼻子”,老张后退了几步,双手紧紧捂住鼻子,鲜血瞬间从指缝中喷涌出来。“敢打我爸,我弄死你”,张小六冲过来,一个大摆拳就朝韦不的头部挥来。……“嗯………”,只见张小六的大摆拳好像被冻在半空中,喉咙发出嗯嗯的声响,原来韦不在对方挥拳的瞬间,身体己经向前迈进了一步,掌尖首戳对方咽...... 《村色撩人:乡野小子的逆袭人生》精彩片段 韦不只觉得自己做了一个梦,可是又感到异常真实。 他躺在一张冰冷的金属床上,周围满是各种仪器。 “上尉,完美融合,几乎百分之百匹配,受损神经也己经修复完毕”,一个老年男性兴奋的回答。 其实,这上面都是在用一种奇怪的语言进行对话,这种语言韦不从来没有听到过,但是现在却能清楚的理解其中的意思。 就好像,这就是自己的母语一般。 “小帅哥,别辜负了我们,你可一定要完成任务啊”那个女上尉又说话了,这一次她俯下身看着韦不。 天啊,这女人真漂亮,金发碧眼,左上眼角还有一颗黑痣,欧美人种。 “啊………”突然韦不的手臂传来一阵剧痛,然后感觉有什么东西钻进了自己的肌肉里,接着意识又陷入一片混沌。 ……“不哥,你醒醒啊,不哥”。 韦不睁开眼睛,发现原来是自己的发小刘俊在呼喊自己。 “呵,不哥,你醒了,我还以为你挂了呢”,刘俊见到韦不睁开眼睛,很是高兴的说道。 刘俊以前和韦不玩得要好,他被别人欺负的时候韦不还多次替他出头,因此自从韦不出事后,刘俊也来看过几次。 只是谁都有自己的生活,这不能怪人家无情。 这次是刘俊雨后想来捞点鱼,没想到刚好碰到韦不躺在这里。 “不哥,你的情况我都听兰兰说了,先回我家吧”,刘俊不由分说背起韦不就走。 “我的轮椅呢”,韦不焦急的问。 那可是他的腿啊,没了轮椅,自己可怎么办。 “啊……”,韦不突然在刘俊的背上惨叫起来,右腿努力的蹬了一下。 刘俊赶紧把他放下来,原来是一只红蚂蚁咬住了韦不的右脚。 瘫痪后韦不的双腿都是没有知觉的,今天怎么回事? 韦不心狂跳不止,他试着双腿用力,居然站了起来! “阿俊,掐我不哥你说什么我喊你掐我,用力”,韦不焦急的说。 “啊,疼,你特么能别那么用力吗”,韦不用手搓揉着被刘俊掐得生疼的大腿,呲牙咧嘴的叫道。 这不是梦,这是真的,韦不又恢复了行动能力! “走,我要去找兰兰”,韦不拔腿就要走,康复了,第一个要找的,当然是兰兰了。 “不哥,你就别去了,今天是兰兰结婚的日子,你去那里不是给自己添堵吗?” “我现在就要去,不然就晚了!” ,韦不没想到自己居然在这睡了三天,此刻他心急如焚,一定要去阻止兰兰的婚礼。 兰兰嫁给张小六那个恶霸,这辈子就完了。 “等等,不哥,不行啊”,刘俊双手抱头,虽然他也非常高兴,但是韦不这样子去见兰兰,不太妥吧。 全身脏兮兮,裤子衣服都被烧焦了。 刘俊无奈只能跟在屁股后面,一路闻着一股糊臭味。 兰兰家并不远,就在派出所旁边的一个小平房。 门口停着一辆大货车,黑乎乎的,车头还围着一圈红布。 “我不要,你放开我”,只听到兰兰无助的哭喊声。 这里有个风俗,就是新人成亲,女方在出门时要故意作出一副不舍的样子,男方则要“强拉硬拽”,最后成功把新娘接走。 可是,今天兰兰心里是真不愿意。 那都不能用鲜花插在牛粪上来形容了,应该说是,鲜花插在狗屎上! “丫头啊,你就跟着小六走吧,离得也近,别操心啊”,兰兰的亲娘拍着兰兰的肩膀说道。 “妈,我是真的不愿意嫁给他,你让我嫁给瘫痪的韦不也行,我都不愿意和小六”。 那小子估计都己经死在山上了,都好几天了没回来,你嫁给鬼啊?” ,兰兰的父亲一巴掌就打在闺女脸上。 兰兰愣住了,她不是被扇懵的,而是听到韦不居然几天没回家的消息,瞬间就崩溃了。 “不要,爸,我要去找韦不,三天了她没回来,他在哪里,我要去找他”,兰兰想要用力挣脱张小六的束缚,向自己的父亲歇斯底里的大声哀求起来。 韦不心里一震,原来兰兰是那么在乎自己,顿时既感动又心疼。 可面对身材魁梧,孔武有力的张小六,她那点力气就像蚂蚁撼大象。 张小六还故意用力拽了一下兰兰的胳膊,因为她说嫁给一个残废人都不愿意嫁给自己,心里甚是恼火。 可能是被雨淋感冒了,韦不感觉自己的声音都变粗了不少。 而且,这声音具有很强的震慑力! 张小六皱了皱眉,“哪来的乞丐? “哎,小六,今天是大喜日子,给他一块面包让他走,别坏了气氛”,张小六的父亲老张说着从篮子里拿出一个馒头丢向韦不。 馒头砸在韦不的胸口,他没有接,馒头又掉在地上,打了个滚。 识相点捡起馒头滚蛋”,老张不耐烦的挥一挥手。 而且因为被雷劈以后头发炸开了,脸上也黑糊糊的,身材因为长期饥饿而骨瘦嶙峋,就连嗓音也变了。 “我说了,住手”,韦不再次用低沉的嗓音说道。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声音充满压迫感,让在场的人内心都有点惧怕! “启动攻击和防御模式,咏春拳法”,一个女性声音在韦不脑海里传来。 韦不疑惑极了,自己刚才确实有打人的冲动,这声音就来了。 “你找死就让你死”,老张率先跨步走过来,伸手就要抓韦不的脖子。 而面对威胁,韦不身体本能的向左一歪,一个日子冲拳! “啊,我的鼻子”,老张后退了几步,双手紧紧捂住鼻子,鲜血瞬间从指缝中喷涌出来。 “敢打我爸,我弄死你”,张小六冲过来,一个大摆拳就朝韦不的头部挥来。 ……“嗯………”,只见张小六的大摆拳好像被冻在半空中,喉咙发出嗯嗯的声响,原来韦不在对方挥拳的瞬间,身体己经向前迈进了一步,掌尖首戳对方咽喉。 张小六痛苦的蹲在地上,鼻涕眼泪首流,双手揉捏着自己的脖子,话都说不出来。 过了好一会,张小六才站起来,拿起手机就打起了电话。 “超哥,我今天结婚有人闹事,你赶紧派人过来”张小六是在搬救兵,要把所长张超给喊过来撑腰啊。 就算没有神秘力量加持,只要他还能站起来,那和张超的账,必须要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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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色撩人:乡野小子的逆袭人生

乡野小子陈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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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野小子的沉浮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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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狼看他这样子,估计也不是什么歹人,把肉串举到自己嘴边大口大口吃。

几个肉串很快就被解决完,二狼看见小光头不经意间舔了舔舌头。

他要巴结二狼,哪好意思占他便宜。

借着那几个肉串在二狼肚子里还没凉,他忙凑近乎。

“哥,我还不知道你叫啥名呢!”

二狼在旁边的纸箱上面随手蹭了蹭自己手指肚上的油,看了小光头一眼,双手**衣兜里,说“我老家那边都管我叫二狼。”

“二狼?”小光头琢磨了一下说道“好名字!”

二狼笑了一声,又问他“你叫啥?”

小光头嘿嘿地笑,摸着自己的光头说“我?我叫贾立军。”

二狼看着他光溜溜的脑袋说“我叫你小光头吧!”

“小光头?”他愣了一下,随即笑道“小光头也行!”

两个人聊了一会儿,来夜市逛的人变多了,两个人就都转过头忙手里的生意。

现在天气还没有暖和下来,空气还是湿冷的,出来逛的人少,生意一般。

和昨天一样,到了十点半,大家就差不多收摊了。

临走时,小光头嘿嘿笑着跟二狼告别“哥,明天咱俩还挨着啊!”

小光头这个人,二狼也了解了一点儿。

胆子小,怕事儿,打架也不会打,但是没什么太坏的心思。年纪很小就到社会上摸爬滚打,人比较圆滑。

二狼对他倒是不讨厌,但是也算不上喜欢,这个人的品行二狼不太喜欢,跟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更是没办法相提并论。

但是做个伴什么的倒是也无所谓。

出来以后肯定会遇到很多人,好人也有,坏人也有,都不是二狼能控制的。

比如说他刚开始遇见的贵人——陶峰。

二狼在火车站上班多亏了陶峰,所以他赚钱以后拎着水果去陶峰家拜访过几次。

陶峰这个人,比小光头还世俗,但是这两个人不是一个阶级的世俗。陶峰虽然是个公务员,但是他家里那边估计有几个小店铺什么的,基本上算的上是有钱人,最起码在二狼眼里是有钱人。

有钱人跟穷人的思想境界完全不一样,比如说帮二狼找工作的事儿,没有谁会随随便便帮一个陌生人的忙,但是陶峰不一样,他单纯因为看二狼顺眼就可以帮他一个忙,对他来说,这就是一句话的事儿。

他不嫉妒大富豪,也不鄙夷穷小子,三教九流都有他认识的人。他生活没有负担,很少跟人发生矛盾,他把社会交际的规则研究的很好。

但是他也不算是精神境界多么高的一个人,最起码,他不能跟他前妻处在一个精神境界。

他是这个地方土生土长的,他喜欢这个地方。

但是他前妻想要往外闯,所以她出国了。

这就是陶峰所不能接受的地方,可以说,在这个地方,他是如鱼得水的,他有强大的人际关系网。但是一旦出了这个地方,他就只是一个普通,甚至是落魄的中年男人。

二狼来到城里以后,他的思想迅速成长。当然,这和陶峰平时对他的提点有点儿关系,还有就是他自己的思考。

他现在正处于一个过渡期,在这个过渡期,他的眼界放开,他开始注意观察别人。

那个不可一世的乡村小子正在学着思考。

思考自己的生活,思考这个世界。

出来摆摊之前,他也征求过陶峰的意见。

陶峰倒是挺看好他,但是也嘱咐他,不要因为卖煎饼这个事儿耽误了火车站的工作,毕竟火车站还能给他提供一个住的地方,租房子什么的对他来说还是挺有难度的。

二狼当然听取了他的意见,并且他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

他现在年轻,可以多辛苦一点,只有早日赚够钱,他才有脸回家。

父母都已经那么大年纪了,他把他们的养老钱都给败没了,怎么能没有压力?

日子就这么晃悠悠地过,二狼同时赚两份钱,攒钱的速度一下子提升了不少。

空气也迅速变暖,不仅早早就脱掉了棉服,连普通的夹克都穿不住了。

二狼年纪轻,火力旺,早早就穿上了半袖衫。

这件半袖衫还是他随手从家里带来的,是他最喜欢的那件,虽然黑色的布料早已经褪成了灰白色,但是他还是最喜欢这件。

还记得那天下午,他回到家,让陶会兰帮他把衣服上的洞给补上,然后在炕上沉沉地睡了一觉......

好像还是昨天的事儿,却已经过去了两年了。

二狼年轻,长得也还可以,手脚干净利落,特别招夜市里的小姑娘们喜欢,好多人都变成了他的老客户。

小光头经常在他旁边摆摊,两个人闲着的时候随便聊聊天打发时间。

这一阵子小光头都没来。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他骑着三轮车早早赶到夜市,以为自己是第一个来的,心里高兴了一阵,可是把东西摆好了以后还是没人来。

好在过一会儿,有几个小姑娘过来了,围住他的摊位买煎饼。他手里忙活起来,也顾不得管那么多了。

虽然今天来逛夜市的人不多,但是破天荒只有二狼一个人来摆摊了,他们围住他买煎饼。二狼累的满头大汗,心里感觉要飞起来了。

人群把他的摊位围的里三层外三层的,不知道还以为这儿出了什么大事儿呢!

二狼正忙的脚不沾地的,外围突然传来一声大喝:

“唉!你怎么还在这儿摆摊呢?!”

一个穿着制服的人拨开人群走进来。

旁边买东西的人看见这一幕,都一哄而散地走开了。

旁边几个穿制服还哄人,“快走!快走!”

小说《乡野小子的沉浮人生》 16 要发财 试读结束。

《乡野小子的沉浮人生》这本小说写的很好,明谋文笔也真好,大故事场景创建的非常棒,主角的情感也很完美,敢爱敢恨,经历有感动,有愤怒。要一直看下去才能发现这本书的美好,这是属于慢热型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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