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我从短篇小说开始,写到中篇,再写到长篇
本文节选自《我们生活在巨大的差距里》
我刚刚开始喜欢文学时,正在宁波第二医院口腔科进修,有位同屋的进修医生知道我喜欢文学,而且准备写作,他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我,他从前也是文学爱好者,也做过文学白日梦,他劝我不要胡思乱想去喜欢什么文学了,他说:“我的昨天就是你的今天。”我当时回答他:“我的明天不是你的今天。”那是一九八〇年,我二十岁。
我九三年开始用电脑写作,已经是386时代了。前面用手写了十年,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上都起了厚厚的茧,曾经骄傲过,后来认识了王蒙,看到他手指上的茧像黄豆一样隆起,十分钦佩,以后不敢再骄傲了。九三年到现在已经十二年了,打这些字时仔细摸了一下自己右手的食、中二指,茧没了。王蒙286时代就用电脑写作了,比我早几年,不过我敢确定他手指上的茧仍在,那是大半辈子的功力。我的才十年,那茧连老都称不上。
我从短篇小说开始,写到中篇,再写到长篇,是当时中国的文学环境决定的,当时中国可以说是没有文学出版,起码是出版不重要,当时的写作主要是为了在文学杂志上发表。现在我更愿意写长篇小说了,我觉得写短篇小说是一份工作,几天或者一两个星期完成,故事语言完全在自己的控制之中,不会出现什么意外。
写长篇小说就完全不一样了,一年甚至几年都不能完成,作家在写作的时候,笔下人物的生活和情感出现变化时,他自己的情感和生活可能也在变化,所以事先的构想在写作的过程中会被突然抛弃,另外的新构想出现了,写长篇小说就和生活一样,充满了意外和不确定。我喜欢生活,不喜欢工作,所以我更喜欢写作长篇小说。
十多年前我刚刚发表《活着》时,有些朋友很吃惊,因为我出乎他们意料,一个他们眼中的先锋作家突然写下一部传统意义上的小说,他们很不理解。当时我用一句话回答他们:“没有一个作家会为一个流派写作。”现在十多年过去了,我越来越清楚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作家。我只能用大致的方式说,我觉得作家在叙述上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作家通过几年的写作,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成熟的叙述系统,以后的写作就是一种风格的叙述不断延伸,哪怕是不同的题材,也都会纳入到这个系统之中。
第二类作家是建立了成熟的叙述系统之后,马上就会发现自己最拿手的叙述方式不能适应新题材的处理,这样他们就必须去寻找最适合表达这个新题材的叙述方式,这样的作家其叙述风格总是会出现变化。我是第二类的作家。二十年前我刚刚写下《十八岁出门远行》时,以为找到了自己一生的叙述方式。可是到了《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我的叙述方式完全变了,当时我以为自己还会用这样的方式写下几部小说。没有想到写出来的是《兄弟》,尤其是下部,熟悉我以前作品的读者一下子找不到我从前的叙述气息。
说实话,《兄弟》之后,我不知道下一部长篇小说是什么模样,我现在的写作原则是:当某一个题材让我充分激动起来,并且让我具有了持久写下去的欲望时,我首先要做的是尽快找到最适合这个题材的叙述方式,同时要努力忘掉自己过去写作中已经娴熟的叙述方式,因为它们会干扰我寻找最适合的叙述方式。
我坚信不同的题材应该有不同的表达方式,所以我的叙述风格总会出现变化。我深感幸运的是,总是有人理解我的不断变化。有读者说:“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先放下以往的余华,为什么我们不可以从《兄弟》本身来阅读,试图了解到作者到底通过这样的一本书告诉我们什么?”
原标题:《余华:我从短篇小说开始,写到中篇,再写到长篇》

余华:我从短篇小说开始,写到中篇,再写到长篇
本文节选自《我们生活在巨大的差距里》
我刚刚开始喜欢文学时,正在宁波第二医院口腔科进修,有位同屋的进修医生知道我喜欢文学,而且准备写作,他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我,他从前也是文学爱好者,也做过文学白日梦,他劝我不要胡思乱想去喜欢什么文学了,他说:“我的昨天就是你的今天。”我当时回答他:“我的明天不是你的今天。”那是一九八〇年,我二十岁。
我九三年开始用电脑写作,已经是386时代了。前面用手写了十年,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上都起了厚厚的茧,曾经骄傲过,后来认识了王蒙,看到他手指上的茧像黄豆一样隆起,十分钦佩,以后不敢再骄傲了。九三年到现在已经十二年了,打这些字时仔细摸了一下自己右手的食、中二指,茧没了。王蒙286时代就用电脑写作了,比我早几年,不过我敢确定他手指上的茧仍在,那是大半辈子的功力。我的才十年,那茧连老都称不上。
我从短篇小说开始,写到中篇,再写到长篇,是当时中国的文学环境决定的,当时中国可以说是没有文学出版,起码是出版不重要,当时的写作主要是为了在文学杂志上发表。现在我更愿意写长篇小说了,我觉得写短篇小说是一份工作,几天或者一两个星期完成,故事语言完全在自己的控制之中,不会出现什么意外。
写长篇小说就完全不一样了,一年甚至几年都不能完成,作家在写作的时候,笔下人物的生活和情感出现变化时,他自己的情感和生活可能也在变化,所以事先的构想在写作的过程中会被突然抛弃,另外的新构想出现了,写长篇小说就和生活一样,充满了意外和不确定。我喜欢生活,不喜欢工作,所以我更喜欢写作长篇小说。
十多年前我刚刚发表《活着》时,有些朋友很吃惊,因为我出乎他们意料,一个他们眼中的先锋作家突然写下一部传统意义上的小说,他们很不理解。当时我用一句话回答他们:“没有一个作家会为一个流派写作。”现在十多年过去了,我越来越清楚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作家。我只能用大致的方式说,我觉得作家在叙述上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作家通过几年的写作,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成熟的叙述系统,以后的写作就是一种风格的叙述不断延伸,哪怕是不同的题材,也都会纳入到这个系统之中。
第二类作家是建立了成熟的叙述系统之后,马上就会发现自己最拿手的叙述方式不能适应新题材的处理,这样他们就必须去寻找最适合表达这个新题材的叙述方式,这样的作家其叙述风格总是会出现变化。我是第二类的作家。二十年前我刚刚写下《十八岁出门远行》时,以为找到了自己一生的叙述方式。可是到了《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我的叙述方式完全变了,当时我以为自己还会用这样的方式写下几部小说。没有想到写出来的是《兄弟》,尤其是下部,熟悉我以前作品的读者一下子找不到我从前的叙述气息。
说实话,《兄弟》之后,我不知道下一部长篇小说是什么模样,我现在的写作原则是:当某一个题材让我充分激动起来,并且让我具有了持久写下去的欲望时,我首先要做的是尽快找到最适合这个题材的叙述方式,同时要努力忘掉自己过去写作中已经娴熟的叙述方式,因为它们会干扰我寻找最适合的叙述方式。
我坚信不同的题材应该有不同的表达方式,所以我的叙述风格总会出现变化。我深感幸运的是,总是有人理解我的不断变化。有读者说:“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先放下以往的余华,为什么我们不可以从《兄弟》本身来阅读,试图了解到作者到底通过这样的一本书告诉我们什么?”
原标题:《余华:我从短篇小说开始,写到中篇,再写到长篇》
余华“少年三部曲”之《夏日台风》:爱上音乐老师,有宏大愿景,生活中却又胆小怯弱
这是发生在一九七六年的夏天,唐山地震之后某个小县城躲避余震的故事。白树是主人公。
白树是个少年,比较怯懦,和同龄人玩不到一起。看过父亲的眼睛没了光芒,但还睁着,或者叫死不瞑目,这种印象会在他的心底不时泛起。他在学校负责检测操场北端小屋地震检测仪,有情况要及时报告物理老师。这个检测小屋大约是敷衍上边的一个摆设,因为物理老师对这个地震检测仪的状况显得很不在意。但白树却把它当做一件大事很认真地去做,他会检修这个检测仪的线路并把它修好,向每个人努力证明这个检测仪有用。
在白树的认知里,这个地震检测仪非常重要,因为这个检测仪的存在,他可以有机会接触物理老师的妻子,也就是爱弹风琴的音乐老师;还可以以此为起点,做出可以影响世界至少是影响整个小县城的成绩。在他心里勾画的图景是,他的这个工作是对北京负责。
自己做点什么事情出来,直接对北京负责,这可以看做是那个特殊时代的最后反响。
这篇小说写于一九九二年。一九九二年里写那个特殊时代的少年时光,是一种回顾,一种反省。后来,白树成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并在广播里提到白树的大名,他很开心;当然,他也希望物理老师的妻子听到这个广播。物理老师的妻子也很关注他,因为她有个和白树长相类似的初恋。后来,他终于可以坐到物理老师的妻子的床沿上,并给她吃一串梅雨里的红果,但也仅仅止步于此。物理老师的妻子生活里不光有他,还有成年人该有的生活,比如和体育老师在沙坑边说笑。
而白树挨同学揍时,看到母亲和她的相好在家里就像日常夫妻那样生活时,他是漠然的。你说不清这个少年是蒙昧的还是纯真的,好像那个时代在他身上留下了思想烙印,但又好像有一些少年,都会在他这个阶段恋上一个成年的美丽的女人,并渴望让世界看到自己。
当然并不仅仅只写白树,还写了音乐老师,也就是物理老师的妻子。她的外婆在乡下,门口开着丁香小花。那是她现在梦不到的美好。
她本来工作在一座城市的学校里,可是某一天,她在这个地方再也待不下去。小说隐晦地暗示,她被一个男人强暴,因为她被裹挟着上楼,她的歌谱掉落。她就像飞进教室的麻雀,被众人赶着玩弄,只能自己惊慌失措地飞出去。她只好离开那座学校。而那个强暴她的男人大约就是她现在的丈夫物理老师。
她的丈夫之前暴力扯衬衫,现在在搭建的防震简易棚里,又开始扯衬衫了。这是一个线索。她跟着物理老师来到他的家乡小县城,她当时的美让很多人记忆深刻,包括白树。然而白树永远不知道,命运曾经怎样惊心动魄地摧毁她的爱情她的梦想,生活又是怎样丑陋地呈现过它的真面目。或许有点类似红楼梦中宝玉之于秦可卿,而秦可卿又经受着贾珍的折辱的例子。少年的道德因狭窄而光洁。
音乐老师弹奏的风琴总是凄凉的,在那样一个时代,她能向谁控诉命运的残忍?小说还写了一个喜欢吹箫的男子,他或许是余华认为的那个时代少有的清醒者,大约也是白树长大后的样子。他叫钟其民。邻居们都叫他傻子,因为除了吹箫,他好像什么都不知道,就像白树在生活里一直挨同学的打而不知反抗。钟其民或许更过分,人家叫他傻子,他居然还会探出头回应,好似默认了这个蔑称。
但他能用箫声来平衡心情。在他的箫声里,他可以去到他想去的所有地方,他可以用箫声表达他能想象的所有画面,而且,他的箫声可以吸引来纯真的孩子。星星喜欢他的曲子,星星喜欢他大于喜欢父母,有了秘密也是和他分享。但有一次,他给那个纯真的孩子制作了一个纸眼镜,那个孩子从此消失不见。
在星星妈妈的催促下,星星爸爸找遍了小县城,后来从垃圾旁找来一个孩子,但这个孩子不是星星,因为那孩子总喊着说我要回家。唐山大地震后留下很多孤儿,这个孩子或许流浪至此。至于为什么孩子总喊着回家,事实上,无论星星,还是这个捡来的孩子,都忍不了他家氛围。男人和女人无休止地吵闹,星星妈妈已濒临半疯狂状态,但他们还是绑在一起生活,那个时代大家好像都不离婚。
谁都解脱不了。父母吵架,是天下最愚蠢的行为。这是钟其民在议论,大约也是余华心声。
钟其民喜欢和孩子呆在一起,喜欢把孩子想象成黎明前的曙光。后来一天,他被星星引到一个楼上,楼上没有人居住。这是个废屋,主人已经离开或者死去。这一段或许正是那个时代的缩影。钟其民看似精神高洁,实际上也很冷漠,听说星星不见了,他并不帮忙寻找,或提供线索,事实是,正是因为他给孩子制作了一个纸眼镜,才会让孩子从台阶上跌下去。听到星星找不到,他停住了箫声,那一刻,他在想什么?还会残忍的诗意化吗?
不知道为什么,钟其民总让我想起孔乙己,在一个荒诞的年代里,荒谬着做着自己的梦,希望给小孩子带去温暖,几粒茴香豆或忧伤的箫声,但那又怎样?他们还是抵不住寒凉。
何勇明,小说特意写到一个叫何勇明的人在梅雨季节里死掉了,他的身体被蚊虫占领着。没有任何线索说明这个何勇明就是星星。我觉得,他就是一个没有死于余震,而是死于对余震的预防被夏日梅雨浸泡过的万千代表。但很多读者会觉得,勇明等于永明,永明等于星星,大约是得了红楼梦索引派真传。
当然白树周围还有若干邻居,余震要来,梅雨肆虐,到底是在屋子里惊恐地担心巨大的地震,还是在简易棚里忍受着被梅雨蚊虫攻击,这是一个选择,大家苦不堪言,但是能怎样?熬过去就一切晴朗,熬不过就是那个叫吴全的男人的下场。吴全扔下怀孕的妻子,既受不了整日整夜的担心地震到来,也受不了被梅雨泡的发白的皮肤,他选择了跳楼。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人的故事依然上演,争中央那块空地方,两个要拆别人家简易棚的邻居,其中一方的倒了,另一方却不肯帮忙。
白树的母亲,在儿子面前装模作样,其实早就和其他男人好了,还一起卖东西给他人,被儿子发现了。儿子和母亲一起装作若无其事。
人世间的悲欢,就像张爱玲说的好几个匣子一起打开,胡乱响。而时代马上就要开启新征程了,但小县城的人们毫无察觉。他们可以在语文课堂上念风停了,云散了,可是新生活却好似还在遥远的路上,永远来不到似的。
作者:樵髯:喜欢红楼及一切有趣文字。
原标题:《余华“少年三部曲”之《夏日台风》:爱上音乐老师,有宏大愿景,生活中却又胆小怯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