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感太强的配角最后都会变成主角
欧美系推理真是压力太大,动不动就写到4、500页的篇幅,这本更是近600页了,一不小心读一本要4、5天,还是日系推理一天一本读起来过瘾。不过仔细想想,这本书的结构来说,相当于买一本读两本了,还是挺值的。
平时读多了日系的社会派、设定系之类的,突然读回这种古典本格推理,还是挺过瘾的,能够跟着书中侦探一起一步一步地猜凶手,这才是读推理的乐趣所在。当然,这也是我爱阿婆的原因,作者的这个系列一直遵循阿婆的古典推理之路,比他的另一个“关键词、关键句”系列好多了。
先说这本书的主案件,也就是布兰洛大酒店的案子,其实特别简单,认准一个准则就行了——真凶一定是配偶。我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配偶的呢?就是劳伦斯夫妇找到苏珊,跟他讲述八年前的案件的时候,甚至都还没有说出塞西莉已经失踪了,我就觉得八年前的案子一定是艾登犯的,古典推理就是有这点好处,总是有某种规律可循。
然后是案中案《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先得吐槽一下这个书名,苏珊取这么个书名确定书卖得出去吗?就跟儿童文学一样,这种名字的书在中国是卖不出去的,不对,应该是在现实世界都卖不出去吧。
其实这个故事我一开始就怀疑那个女秘书,一般来说侦探的助理或者秘书这种角色,都是隐形人,存在感要多低就有多低,而且必须要神蠢,不停地问侦探各种蠢问题,让侦探得以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以便彰显侦探的英明神武。结果这个秘书存在感也太强了,一开始在办公室夸夸她办事精明也就算了,结果到了审问证人的环节,她居然还撒谎诈证人,整个推理宇宙,都没有这么聪明的女秘书,从这个时候我就开始怀疑她了,到后来,她居然到人家酒店办公室去把别人亏空公款做假账的证据偷出来了,简直就做实了她有身份。如果是日系推理,很有可能就是表面上的侦探神蠢,完全破不了案,就像毛利小五郎,旁边这个看似不起眼的中年女秘书才是真正的大侦探,就像小学生柯南。可惜这不是日系推理,而且按照书中的设定,阿提库斯·庞德是一个系列作品,这个侦探也已经破了不少大案了,在书中的表现也配得上一个英明神武的侦探角色,那么这个女秘书肯定就是凶手了。
可是女明星死的时候,女秘书根本就不在这里,她完全没理由杀死女明星,看起来也跟这里的人都没有关系,那么有可能她认识这里的某人,他们有某种亲密的关系,而那个人才是真凶,她做这一切都是为了那个人打掩护的。
她当然没杀女明星,不过她最后果然杀了人,还是成了凶手,其实弗朗西斯被刺的时候,我看着书中的描述,第一反应就是她为啥要杀他,她为啥当着这么多警察的面杀他,这不明摆着吗?就是这个女秘书杀了弗朗西斯,整个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房子外面都是警察,怎么会有人从后门进来杀了人又跑掉了呢?当然我也能理解那些侦探和警察,她是跟着侦探来查案的女秘书,跟这个地方这些人都没有任何关系,没人想得到她会杀一个已经认罪了的人,也没有人会想到一个看起来严谨的中年女秘书,居然是个狂热的粉丝,甚至还属于私生饭那种。
不过医生杀人那段还是很容易想到的,就像那个钻石失窃案,以为发现被盗的时候其实东西还在,同样以为已经被杀死的人其实还活着,第一个发现的人,才是真凶。
至于两个案子间的联系,除了那些蹩脚的文字游戏,我觉得是毫无联系,不过把苏珊牵扯进来破这个案子也算是联系吧。
这种简简单单猜凶手的本格推理,读起来还是挺舒服的,关键是都有蛛丝马迹可循,作者并没有故意耍弄读者。但是作者实在是太啰嗦了,苏珊的中年爱情故事和妹妹的婚姻危机,跟这个案子真的毫无关系,也不知道作者为什么要花那么多笔墨去写。
其实布兰洛酒店中,塞西莉也不是完全无辜的,她十岁的时候就能为了跟姐姐抢男人,而向姐姐扔刀子,导致姐姐破了相,再也无法跟她抢男人了。感觉她选择艾登,跟艾登结婚,也是为了彰显自己比姐姐强吧。更可悲的是,她们的父母,都说她还是小孩,说她不懂事,不是故意的之类,连她姐姐也不得不这么说,而且她也就心安理得地这么认为,毫无悔意。说不定她跟斯蒂芬的关系,也是为了抢走她姐姐的心爱之人而故意为之的吧,不然她根本不会在快结婚的前几个星期跟别的男人出轨,而且她表现出无比相信这个男人,从心理上控制了他,还在酒店中对众人友善,让人人都称赞她而诟病她姐姐,真是一个居心险恶的人。也许她发现了自己的丈夫就是八年前的真凶也不会说出来吧,就像苏珊的妹妹不愿告诉她自己的婚变一样。
当代欧美推理作家中,安东尼·霍洛维茨还是很值得一读的,他保留了英国黄金时期的风貌。

古典推理难以为续
居然跟《喜鹊谋杀案》的套路一样,书中有书,作者是对自己多有自信,同样的套路连用两次,还指望读者买账。读完以后比《喜鹊谋杀案》更失望。一贯的言语罗嗦不说,这次书中书跟案件根本没有关系。最后就用一句“第一页的致词隐藏了凶手”来强行扯上关系。为了说服读者自己不是暗地里想一次打包卖两本书,在最后反复强调其实书中书到处都提到了狮子座(leo)。有这么硬掰的吗?赚钱也真是不容易啊。
两个故事都如出一辙。有很重的古典推理色彩,出场的一堆人都有嫌疑,侦探绞尽脑汁终于推理出谁是真凶,最后召集所有人来见证揭秘。揭秘时还要卖很多关子,把每个嫌疑人都怀疑一遍,再清除嫌疑,啰啰嗦嗦硬是把所有人都惹怒了才揭露真凶。古典推理有过黄金时代,但是能想出的诡计都被阿加莎那些人想完了。想要延续这种风格,必定要有颠覆性的诡计,但是这实在太难了。书中书的这个idea是不错,但是连用两次,也是黔驴技穷了。
外国人的名字本来就长,两个故事人名又加了一倍。第一个故事读到一半,转去读第二个故事,读完以后再转回第一个故事,人名早就忘光了,根本不记得谁是谁。更糟糕的是两个故事一点关联都没有,看完以后有被骗的感觉。案件的设计都很普通,通篇都是同性恋,婚外情,畸形癖好,等市井小说的卖点,俗不可耐。揭秘的时候也是非常牵强,反正就是各种混乱的男女关系导致的谋杀,实在是没什么新意。
质量不够,数量来凑
真挺一般的。书中书的设定确实新颖,但侦探小说历来不乏创意,最终还是比谁能把奇思妙想落得更扎实,在姐妹篇《喜鹊谋杀案》中,作者已用过书中书的技巧,这次更是写出完整小说夹在书里。这事最大的逻辑矛盾在于,如果“书中书”本身足够精彩,何不作为独立作品C位出道,何必做为附件?如果不够精彩,那么占去大半篇幅就大可不必。况且最后并没形成互文,破案线索只到第一页(尽管最后一章非要用“狮子”元素找补),所以,这个“双重享受”的噱头我不买帐。
假如,我是说假如,作者先写一本精彩的小说,隔两年再以这个小说做谜面来做书中书,会合理很多。这里的书中书,就像双十一买精华送你一堆洗面奶小样,是合算还是鸡肋?《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单独作为小说出版,卖不掉吧?至少整个故事、包括复古设定,对今日读者怕没什么吸引力。所以把《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硬拗解密关键,上面套一个故事,当当当当,宣传噱头来了!简直怀疑,作者是先写了《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的梗概,尤其对致敬名小说家的创意欲罢不能,又被出版社拒稿才与猫头鹰谋杀案打包的。不然实在看不出有附一个完整故事之需要。
第二个减分之处在于多余人物。侦探小说难免用到“叙诡”技巧,作者与读者开展“去伪存真”的较劲是乐趣之一。只是在各种手法中,我最怕的一种是刻意增加嫌疑人候选,强行创造多余可疑人物,为巧合而巧合,最后又不把线头收紧。比如这里的保姆。为让其显得可疑,又是让她认识死者,又是让她与艾登出现超出雇主之外的亲密(《杀人凶手》一章)。如没记错,关于保姆还出现了前面说其丈夫死于法国,后面她又控诉丈夫死于英国卫生系统的矛盾,硬把其丈夫之死作成小小的迷雾(然后让女主出来排除)。但是最后你告诉我保姆认识死者,与情节毫无关系?哪怕你借谁的嘴说一句人生处处有巧合呢?书里明明白白还提到侦探小说是没有巧合的,所以这个人物设定就很减分了。还有换房的中学校长,既然刻意引导出“误杀”的可能性,好歹也用证据(而不是女主最后一刻口白)排除下吧?比如校长还活着之类的?……
其他诸如文笔啰嗦,破案只围绕嫌疑人动机,推理没有物证之类,就不说了。
我较能理解为什么在英国书榜会领先(书中也吐槽过只要在短短某一周内销售靠前,就可以永远号称XX榜单bestseller),以英语世界“填字游戏”受大众欢迎的程度,一个大量融入字谜的侦探小说,本身就是卖点。这种乐趣翻译版自然感受不到。有机会作者下本著作我可能会找原文看看。不过就这本来说,个人只能给三星的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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