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继子喝下掺敌敌畏的矿泉水身亡,四川一女子被判死刑
新京报讯(记者 倪兆中 朱必胜 实习生 程明秀)四川遂宁一女子陈雪梅,因丈夫同前妻保持联系心生不满,将兑有敌敌畏的矿泉水给继子喝下,孩子药性发作后,又让外婆严某某将孩子藏进山洞中。今日(11月6日),新京报记者从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11月4日对该案宣判,陈雪梅被判处死刑,严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法院查明,陈雪梅与邹林(化名)于2018年2月结婚,邹林与前妻有一儿一女,均跟随邹林和陈雪梅生活。陈雪梅因邹林与自己结婚后,仍与其前妻联系心生不满。
2019年2月7日上午,陈雪梅与邹林及其父母子女,一起到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的亲戚家中。午饭后,陈雪梅欲到吉祥镇莲桥村找外婆严某某,儿子邹小林要求一同前往玩耍,陈雪梅带邹小林一同前往。
到严某某家后,陈雪梅询问严某某家中是否有敌敌畏,严某某说没有。陈雪梅随又搭载邹小林前去蓬奇县吉祥镇购买了一瓶敌敌畏,以及一些零食、矿泉水等物。
在回严某某家的途中,邹小林向陈雪梅要水喝,陈雪梅将敌敌畏倒入已经喝了一大半的矿泉水中,拿给邹小林喝。两人回到严某某家后,陈雪梅告知严某某自己给邹小林喝了农药,此时,邹小林已经有呕吐等中毒症状。
随后陈雪梅让严某某将邹小林放到无人居住的老房子里,自己返回永兴镇。回到永兴镇后,陈雪梅与邹林等人一起找邹小林,并向公安机关报警。19时许,陈雪梅打电话告诉严某某邹家人已报警,得知孩子已经断气后,陈雪梅让严某某将邹小林背到山上埋了。
随后,严某某将毒性发作的邹小林背到一个山洞里藏在其中。次日,民警、村干部以及邹小林亲属在山洞里找到了邹小林,并送往医院抢救。2月8日1时28分,医生宣布邹小林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邹小林系敌敌畏中毒死亡。
法院认为,陈雪梅、严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两人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陈雪梅系主犯,严某某系从犯。
最终,法院判处陈雪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严某某有期徒刑11年;共同赔偿负担民事诉讼原告人邹林、吴凤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三万八千元。

喝敌敌畏后危险期多久
喝敌敌畏后危险期要根据多种因素来判断,危险期短则5-10天,长则达半个月,严重会导致死亡。 喝敌敌畏危险期时间的长短与喝敌敌畏的剂量大小、抢救是否及时、有无出现肌无力、是否出现肺炎并发症,以及该患者基础疾病的情况都是有关的,危险期短的5-10天,长则达半个月,如果量特别大,身体素质不好会有生命危险甚至死亡。敌敌畏属于有机磷类农药,毒性比较大、危险期较长,发病早期出现症状如昏迷、全身出汗、口吐白、肌肉震颤、呼吸困难等危及生命的症状,在急救时迅速给予催吐、洗胃,应用阿托品解磷定等解毒剂使患者恢复过来,危险期就短。呼吸困难明显要给予气管插管、机械通气、血液灌流等治疗,在治疗后期病人出现肌无力、呼吸肌麻痹、呼吸机难以撤离,等到患者胆碱酯酶恢复到50%以上肌力恢复,能够自己稍微呼吸再撤离呼吸机。撤离呼吸机后观察1-2天是否反复、是否加重,不反复不加重就考虑度过危险期。 敌敌畏中毒后建议患者立即到医院急诊就诊,危险期过后仍需在家休息2-3周,按时服药,不可单独外出,防止迟发性神经损害,如有任何异常情况,及时就医。
喝敌敌畏会安静的死吗
问题描述: 喝敌敌畏会安静的死吗
病情分析:敌敌畏属于有机磷农药,中毒的临床表现有:一、毒蕈碱样症状,主要是平滑肌痉挛和腺体分泌,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大汗、流涕、流涎、腹泻、尿频等。二、烟碱样症状,主要是肌纤维震颤,表现为肌肉痉挛、呼吸衰竭、血压升高、心跳加快、心律失常等。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表现为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谵妄、抽搐、昏迷等。有机磷中毒是非常痛苦危险的,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安全生产,避免发生农药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