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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国家号召非常时期闭关修炼心法口诀。

更新时间: 2025-07-16 15:43:35

阅读人数: 598

本文主题: 国家公布修炼口诀

本人愚见:有幸跟一位师傅学的几句口诀,也许对你有用运气唯有三妙皆。

一静二松三匀细静皆心空独有一、

万物如石沉海底松皆放肌如流沙、

血随气运缓缓下呼吸深长细匀细、长短相等毫不差。

想来“睡梦罗汉拳”也是一种内家功夫,以上是内家气功的宗法,凡练气都离不开那几句,自己好好揣摩吧!

头向右侧身而卧,右腿屈,左腿伸;右手抱肩,左手覆按床面,自然舒适.

头向左卧,左腿伸,右腿屈立;左手仰放床面,右手覆按右腿上;坦腹,虽侧身但稍向上。

与“左坦腹侧卧势”相同,方向相反

这3种睡姿,主要是采取在大脑安静、肌肉放松情况下的深呼吸训练。可以充分提高储氧量,改善呼吸机能。

响应国家号召非常时期闭关修炼心法口诀。

初级会计考试会计法律责任考点理不清,快来试试小口诀!

《经济法基础》科目中关于“会计法律责任”内容,部分考生总会理不清,因为此考点中会涉及一些罚款,不同情形下罚款金额也不同,为此东奥黄洁洵老师也为大家整理了记忆小口诀,希望可以帮助考生备考学习。

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法律责任

1.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行为包括: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

2.违反《会计法》规定,实施上述“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行为”的:

(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会计人员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以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4)其中的会计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4)其中的会计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1.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及人员从事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②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2.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3.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职务违法的法律责任

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黄洁洵老师记忆口诀】扇我呃呃、无事扇我、呜呜

扇我 ——(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呃呃 ——(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伪造、变造、编制虚假,隐匿或者故意销毁

无事 ——(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

扇我 ——(对个人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仅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注:以上学习内容选自东奥黄洁洵老师2023年《

2024年新考季已开启,大家可以搭配由黄洁洵等多位东奥名师讲授的学习。轻一纸质图书+课程,学练测一体。老师们通过扎实的专业功底,帮助考生搭建知识体系,并结合习题进行巩固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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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是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资深财会老师为考生解决报名备考相关问题

地理小常识

中国陆地边界长达2.28万公里,东邻朝鲜,北邻蒙古,东北邻俄罗斯,西北邻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西和西南与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不丹等国家接壤,南与缅甸、老挝、越南相连。东部和东南部同韩国、日本、菲律宾、文莱、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隔海相望。中国有14个陆上的邻国,6个隔海相望的国家,共有20个邻国,是世界上邻国最多的国家。

中国与邻国之间的关系如表格所示:

1、14个陆上邻国记忆口诀:朝俄蒙哈吉塔阿,巴印尼不老缅越;

2、6个隔海相望国家记忆口诀:日韩印尼菲马莱;

3、14个陆上邻国没有泰国和柬埔寨,6个隔海相望国家中没有新加坡;

4、20个邻国中是社会主义国家:朝鲜、越南、老挝;

5、20个邻国中是金砖国家:俄罗斯、印度;

6、20个邻国中是发达国家:韩国、日本;

7、中国周边外交方针:与邻为善,以邻为伴;

8、中国周边外交理念;亲、诚、惠、容。

【考题巩固】(单选)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的陆上邻国是( ) 。

【答案】D。解析:印度与中国有外交关系;新加坡不是中国隔海相望的国家;梵蒂冈与中国无外交关系,但不是中国陆上邻国;不丹是中国陆上邻国且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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