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2025-08-11 19:21:28
这书读到一半,我仿佛摸索出来出书人的意图了,哈哈,虽然有点不好意思说,但是我觉得为什么要引进出版这本恶魔题材文化随笔呢?我感觉好像是在打一个什么擦边球一样的,建国之后啊,不能成精,所以这些怪力乱神之类的最好也少弄,但是呢,这本书就比较有技巧了。
原作者这个日本的涩泽龙彦呀,他本来是之前在美术类杂志上连载,对于欧美中世纪神话绘画的介绍分析文章的,最后汇总成这一本书,出版其实挺早的了。但是巧妙就在于呢,他虽然是在讲艺术,但是他延伸的内容特别多,也特别深,从艺术延伸到了神话,恶魔的研究宗教,又从这些神话故事,延伸到 了历史的演变,以及人们随着时代发展,对于这些奇奇怪怪神神叨叨的东西的态度演变过程。所以就有趣了,大家懂吧。就跟《聊斋》明面上是说鬼故事,可背后是讲人情世故和世态炎凉。可以说这也是一本“正正经经讨论艺术,看完之后又感觉好像在讲历史”的书,神神怪怪天马行空各种恶魔还挺有趣的。
看完这本书我也大概能了解作者想表达的深刻的社会学的意义在哪?所谓的邪神啊和正神啊。其实就是不同社会力量斗争的产物。就像书中所说的,灵魂中恶魔的领土每扩张一分,石头上恶魔的领土便相应扩张一分。人越坏,心越黑,恶魔刻画的越逼真。。
...我们必须承认这样一个事实,不管哪个年代,残忍暴力、庸俗下流、荒诞不经、曲折多变的文学作品都是最受大多数人欢迎的趣味。
大约在100年前的上世纪20年代,美国开始流行一种专供普通民众阅读的“纸浆杂志(pulp magazines)”。它们通常使用最廉价的木浆纸印刷,甚至边缘都不予切割直接手撕成毛边。其中的内容我们也可以想象其大概,必然是故事情节曲折多变,充满感官刺激的冒险经历或是恐怖故事。
如果你想知道这类小说的风格与看点,大可购买一本《故事会》二十年合集,就大概能够明白了。
这类杂志通常卖得很便宜,给作家的稿费也完全无法跟那些严肃的文学读物相比,但是它对量的需求相当大,只要你写得凑合能看过去,并且能让人找到乐子,就可以在上面发表。而且,这些杂志也极少会限制写手们的写作方向,所以吸引了大量郁郁不得志的文学爱好者前来挥毫泼墨顺便挣点零花钱。著名的洛夫克拉夫特就是专门发表玄奇怪谈的《诡丽幻谭》杂志的一名签约写手,他的传世名作《克苏鲁的呼唤》也不错是其中的一篇而已。
到了上世纪30年代,被格雷迪·亨德里克斯称作“纸浆小说”的地摊读物开始了类型分化,因为大众的爱好和趣味不同,这种通俗文学被划分成了多种多样的类型,就像商店里卖的货物一样被标记上了“水果”、“蔬菜”或是“肉类”这样的标签。毕竟,以娱乐大众为主要目的的通俗小说,本身也确实就是一种文化商品。小说类型的划分,最重要的目的只是为了方便不同阅读偏好的读者遴选自己喜欢的作品,然后前来消费。
...没想到是这么早的书。大概有三层,故事间美丽和琢磨、故事中封闭奇怪的小镇、以及连环杀人案件。
是最重要、最基础的,是整本书的锚点。作者描写了小镇上的怪异,充满各种仪式,与外面的世界格格不入。在这里没有老人,甚至打人,公众处决也可以,仿佛生化危机里的小村庄。但其实谜底挺无聊的,无非就是舍弃老人。不禁好奇:真的宁愿呆在这样的村子,也不愿出去过正常的生活吗?
依托小镇的怪异底色,作者加入了魔鬼的学说,天使魔鬼,甚至用登场角色名玩起文字游戏。在极端原始封闭的小镇中,加入了西方的魔鬼,可以说噱头拉满。此外,每个人的性格都有些迟钝、特立独行,处处别扭。最后,连蟒蛇都登场了,简直大杂烩。
中,作者借助小镇的怪异底色,各种烟雾弹。但基本路线还是挺直白的。
有大量故作疑云,早知如此就如何如何的笔墨:男朋友话题,叫警察,私藏烟头、恶魔图纸等,但和谜底其实没多大关系。并不是琢磨不想,而是当时的场景,小镇的背景下,人物不得不的选择。比如即便提前说烟头的事,也查不出什么。
整体上不在场证明的处理还是挺好的,唯一比较喜欢的点。溺死、绞死的处理。但动机整段垮掉,如果说学姐先和充暧昧,琢磨来之后,再转移到琢磨,会有更多暗示和过度。
...在麦克里兰的眼中,是柏拉图发明了正义并且不遗余力地把这个新鲜的概念推销给迷茫的民众,并告诉他们,正义其实和勇气、智慧、节制一样,都是美德的一种。但谁服人们接受这样的说法似乎并不容易。其他的美德在本质上是对实践经验的抽象性表述,对这些美德的信奉和执行可以为自己的人生带来好处——勇气往往可以带来意外的收获,节制可以为将来留有余地,冷静则可避免盲目。正义并没有这样的功用,相反地给人带来麻烦甚至伤害,因为信奉它的人们总是被不信奉它的人们作为伤害的对象。面对这样的困惑,柏拉图似乎颇为苍白地告知人们:正义高于其他美德,是美德中的美德,人们必须承认并且实践它,否则就是卑下和低劣的,并且正义是政治美德,每一个统治者都将依赖它来实现自己的政治。柏拉图是伟大的,早在千年以前他就充分认识到了话语权的威力,并借苏格拉底之名行使这种权力——他将所有自己的主张都变成苏格拉底的言论。那个时代的哲学家都给人以聪明而且高贵的印象,人们对聪明的人会有本能驱使的模仿和学习冲动,更何况是“古希腊最聪明的人”。和孔子以及其他许多人所做的事情一样,柏拉图对人们精神的这次偷偷的强奸深深地影响了往后的人类社会。的确,向人们所说的一样,“正义的存在是我们的生活充满了美好和希望”,但说这种话的人其实并不真的明白,这其实是不遵守正义规则的人们的心声。 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理论应用到社会学领域的人们往往受到诟病,这说明人们对自己本质上的动物身份并不能够坦然地认同。反对者的理由是:人类社会和动物世界是不同的,人和动物有本质上的区别。这种“区别”往往被描述为“人可以使用工具”和“人拥有复杂的情感”等等,但没有一样是经得起推敲的。这些观点没有被普遍怀疑是因为大多数人都愿意相信自己比其他动物更高贵更伟大,这种心理和人们都愿意相信自己比别人更聪慧善良的心理同出一辙。民众可以这样认为,学者们鼓吹这样的理论则有点不能被原谅了。人能够使用各种工具,但现代生物学的大量研究表明很多动物具有同样的能力,比如鸟会用石头砸其他鸟的蛋,只不过工具简单了一点;人也的确比动物进化的快,但这并不是人比动物高贵许多的理由,科学研究表明狗比大熊猫进化得快很多,但狗不见得就比大熊猫高贵。上述这番歪理只是为了说明在强者获取优势的人类社会里,“正义”是一个很虚伪的东西,他在人类的精神世界里根深蒂固地存在,直到现在仍在为一部分侵犯另一部分人提供了胆量和逻辑,对于那些因为相信正义而被伤害的弱者来说,正义唯一的作用就是在不能保护自己的时候无可奈何地用它来对敌人进行谴责。 讲到这里我有必要声明一下我并不是一个没有道德感的疯子。我和所有人一样痛恨欺骗,掠夺和其他一切不好的东西,只是我认为道德的推行和提升最好不要用提倡“正义”这样蹩脚的方式。几年前曾经在美国召开过一个会议,来自各个不同国家不同人种不同文化的哲学和社会学者们进行了广泛的交流,最后得出在任何文明中都被视作是最高道德标准的共同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道德准则发挥作用的原因就是在你打算伤害别人的时候要想到将来某一天自己要承受同样的痛苦,于是从这点出发衍生出很多被广泛认同的道德准则。但是十分遗憾,正义正是对抗这个准则的恶魔,因为真正正义的人们不会以不正义的方法(往往是最有效的方法)对付敌人,这是的不正义的人们伤害别人不需直接面对受害者的惩罚,大大降低了他们伤害别人的成本。从这个意义上讲,宽容其实也是人类道德和秩序的噩梦,既然“一切都被预先原谅了”,那么为什么不呢?
...巴尔扎克创作的中短篇小说,我读的并不多,但凡是读过的,几乎篇篇都是有趣的故事。《改邪归正的梅莫特》也是如此。书中的梅莫特和浮士德一样,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魔鬼,来换取无尽的享受和魔力。和《海贼王》中的恶魔果实一样,恶魔的能力都是需要使用者自己开发的。经过梅莫特的努力,他拥有了可以和上帝媲美的巨大权力:“我是万能的,尘世的一切都得服从我。我看透人们的心思,了解过去,预见未来。我在这儿,又能在别处!我不从属于时间、空间、距离。世界是为我服务的。我有能耐永远享乐并赐给幸福。我的目光能刺过墙壁,发现财宝。只消我点点头,宫殿就平地盖起,我的建筑师绝不会误事的。我能使所有的土地盛开鲜花,积聚起金银珠宝,不断获得新的女人。总而言之,一切都向我屈服,……我的声音压倒霹雳,目光赛过太阳,因为我就是带来光明的人。”他顺手向天空一指,就能让阴雨弥蒙的天空瞬间骄阳高照。但是接近于万能的梅莫特并不快乐,他脸色铁青,内心焦躁,渴求着永恒和光明的天堂。所以他来到巴黎——这个人世间罪恶的渊薮,如愿以偿地找到了自己的猎物:卡斯塔涅(一个为情人而花光积蓄并犯了盗窃罪的老出纳员),并最终把魔鬼的契约卖给了卡斯塔涅。 和所有的暴发户一样,卡斯塔涅最初也是肆无忌惮地挥霍着魔鬼之力。“魔鬼交给他人类快感之库的钥匙,他大把地汲取,很快就摸了底。他一旦领会到这个巨大的权力,就立即实施,检验,滥用。过去认为等于一切的东西,如今等于没有。无边的欲望的诗篇往往被占有所扼杀,获得的事物难得同梦想符合。全能的梅莫特心里埋藏着的正是这种乐极生悲的感觉。现在他的继承人也突然发现人性的空虚,因为随着无限的魔力而来的便是虚无。” 人世间的一切,于他已毫无意义,“魔鬼的力量为他启示了神的力量。”卡斯塔涅也开始像他的前任一样渴求起天堂来,所以他去了证券交易所,把魔鬼的契约卖给了一个破产的投机商,投机商藉此付完欠款以后,内心害怕了,就回到证券交易所,把他的交易向陷入困境的人们提出。“一个公证人接替了他,用在地狱的账本上投资和在那里享受的权利买到七十万法郎这一大笔款子,又把魔鬼的契约以五十万法郎卖给一个建筑承包商。承包商以三十万法郎将它让给一个铁器商,铁器商又以二十万法郎转让给一个细木匠。” 在一次次的卖家和买家的倒手中,魔鬼越来越贱了,而且魔鬼的其他能力也无人问津了,持有人只想着用它来缓解自己金钱上的困境。 “到五点半钟,持有者是一个油漆匠,他正倚在当时建在费多街的临时交易所的大门上。这个油漆匠是个头脑简单的人,不知道自己出了什么事。他回家以后跟妻子说,他‘晕头转向’了。”油漆匠虽然头脑简单,但并不傻,也觉得把灵魂卖给魔鬼这事儿太不靠谱。所以他靠在交易所临街的大门上,在路人中寻找着能够接盘的下家。不费一点功夫,他就遇到了自己的猎物:一位二十二岁的律师见习生,爱上了交际花欧弗拉齐,幻想着给自己的女神买一条披肩来换取一场垂涎已久的幽会,可就是兜里没钱,正一边在街上徘徊,一边在自己的灵魂上插个草标,抱怨着没有魔鬼来收购自己的灵魂。 “你若肯把灵魂卖给魔鬼,可以到手一万法郎。”油漆匠听见律师见习生漏出来的片言只语,这样对他说。 “啊,欧弗拉齐是我的啦!”律师见习生同以油漆匠面貌出现的魔鬼拍手成交。 订完合同,疯疯癫癫的律师见习生立刻去买披肩,爬上楼梯,进了欧弗拉齐的家。由于鬼迷心窍,他在那里足不出户地待了十二天,把他在天堂的股份挥霍完了。他一心寻欢作乐和狂喝乱舞,丝毫未想到地狱,将他新获得的特权也忘得一干二净。可敬的梅莫特发现的巨大权力,就这样丧失了。第十三天,这位仁兄就得了花柳病,误服药剂死掉了。尸体乌黑,好象鼹鼠的脊背。魔鬼肯定在他身上附过了。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再好的东西到了屌丝手里,也活活被糟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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