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到底如何具有改变世界的力量
南非前传奇总统曼德拉曾说过,体育具有改变世界的力量。他同时指出,“……体育具备激发灵感的力量,体育有着团聚社会人群的独特功效,是无可替代的。体育用一种年轻人能够明白的语言,去和年轻人交流……体育能在唯存绝望的地方创造希望,在打破种族隔阂上,体育比政府力量更有用”。我们知道,曼德拉讲这段话的背景是在他身陷囹圄多年之后,重获自由之时。不难看出,这句话多少有点囿于自身经历的局限性和讲话的情境性。因此,在新的时代,我们到底该如何理解或者说重新认识他的这句话,这种反思对于体育人而言还是非常有意义的。
我承认,对曼德拉先生这句话的反思,源于笔者参加孩子班级的户外拓展亲子活动。在这次户外拓展活动中,全程参与式观察让我意识到我们该重新认识曼德拉这句话,感慨良多,思绪万千。同时也与诸如“体育颂”(顾拜旦语)、“体育为王”、“野蛮的文明”(李力研语)、“用生命燃烧体育”(易剑东语)……等名人、学者们的体育思想和体育情怀产生了强烈共鸣,内心久久无法平抑。尽管我相信大家都不会否认曼德拉的这句话,但是,在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已经17个年头的今天,正如曼德拉所指的那些振奋人心的力量,至少我们对体育的认识不能仅限于增强体质、增进健康。那么,体育具备改变世界的力量到底是如何体现的呢?
众所周知的是,无论社会如何发展,竞争与合作都是我们人类必须面临的永恒主题。无论是直接参与还是间接参与体育,体育都能让人在“具身认知”中体悟身体与心智的关系,最终升华人的心智。通过这种体验,体育可以让人们学会正确看待、体验并处理个体之间、群体之间、组织之间,甚至国家之间的竞争与合作。这恐怕才是体育对人类社会发展的最核心的价值要旨所在。比如,笔者常讲的运动家精神——尊重对手、服从裁判、信任队友、接受结果——所蕴含的契约精神、团队精神等都是普遍主义的价值观。而这些精神正是民主、法治大道所必需的社会土壤之重要成分和养分。笔者甚至认为,在竞争与合作的关系正确处理上,运动家精神与“美人之美、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这种和而不同的思想是不谋而合的。我们可以设想,若果有这种大同社会,那么体育一定是未来实现这个大同社会的最有效、最健康、最文明、最和平的途径和方式,没有之一。令人遗憾的是,或许先哲、学者们设想了这种大同社会的愿景,但他们却似乎没有找到实现这种愿景的途径和方式。我想,如果把曼德拉的这句话稍加转换,我们可以自信满满、理直气和地说,体育,也只有体育可以弥补这个缺憾。
或许,这样讲仍然会被人认为是我们体育人自说自话而已。一如我们看到的那样,在实然状态下,体育仍然令人焦虑不安地被忽视、误解、曲解甚至偏见歧视。而且也如事实所呈现的那样,体育领域的各种社会问题确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宁唯是,虽然融合、交叉、借鉴的学科发展之道已成为共识,但在体育圈内,技术本位、自高相轻、江湖习气、争强好斗的四大顽瘴痼疾仍难除解,以致于体育学科仍然停留在师徒传承的低层次手艺水平上。尽管问题不少,前路艰难,但无论人们如何认知体育,无论体育发展中出现何种问题,毋庸置疑的是,我们都不能对体育本身有任何质疑和怀疑。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上述种种现状和问题既有传统的原因,也有现实的理由。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变化的现实是“见异思迁”的;但是传统的东西或者说传统文化,则是“积习难改”的。就像社会其他诸多领域的发展面临的问题一样,体育的发展同样不可避免地要面临二者之间的张力。从这个意义上看,现实的驱动力和传统的抵抗力之间的较量决定着我国体育发展的运行机制。而且,在各种问题尚存的背景下,作为体育人,我们越是应该强化自身使命感和责任感,解放思想、革新观念、谦卑地向其他学科学习、循序渐进地完成四大痼疾的彻底根除。尤其是体育学者一方面要身体力行,致力于弱化、改变那些“积习难改”的东西,一方面要引导大众在世界体育发展大潮中正确地“见异思迁”。不能仅仅局限于闭门造车、自娱自乐地做学术研究,而应该从书斋中走出去,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去呐喊、呼吁、宣传,积极影响人们的体育意识。毕竟,促成相对共识的正确体育观也是我们体育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之一。
体育具备改变世界的力量,这是我坚信的。我更加坚信的是,在人类社会中,体育是最能体现、实现人的动物性和社会性完美融合的活动,没有之一。一方面,体育承认、接受并尊重了人是动物的客观事实,让人们充分塑造了作为动物的身体,展现人体的力与美。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体育又有力、有效地促成了人之所以为人,促进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总之,体育让人类摆脱丛林的野蛮,使人之所以为人,把人变成自由全面发展的人,培育人的运动家精神,进而让民主法治精神深入社会土壤之中,让全人类走向和而不同的大同社会。体育是这样具备改变世界的力量的!
在即将到来的2018年,让我们所有人热爱体育、赞美体育、拥抱体育吧!
(作者系:海南师范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关于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的意见》政策解读
日前,乐清市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就《意见》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2017年9月,国家体育总局和浙江省政府签署了《关于联合在温州市开展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的框架协议》,全国唯一的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正式落户温州。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是试点的重要任务之一。
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在乐清已有一定的发展基础,但当前还面临诸多制约要素,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的意见》,结合乐清实际拟定初稿,乐清本地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指导意见势在必行。
乐清市行政区域内按照规定和要求参与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的社会投资单位、场馆运营单位、体育服务单位等相关组织。
《意见》从加大体育用地供给、完善非体育用地使用办法、提高体育场所使用效率、激发社会力量活力、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制五大方面提出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的支持措施,以此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积极性,推进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提升体育场馆运营效率,促进温州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同时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第一部分是加大体育用地供给。包括优化体育项目供地、公开可用土地信息、推进项目实施三个方面。提出将体育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并适度增加体育用地占比;各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梳理年度计划引入社会力量建设运营的可用体育用地,明确招商条件以及建设运营方式,公开发布可用体育用地信息;鼓励相关部门积极盘活存量体育用地、存量体育场所等资源,以租赁方式交由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支持市政府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结合“大建大美”“全域谋划”,加快体育设施建设。
第二部分是完善非体用地使用办法。明确社会力量利用闲置厂房(须符合我市“退二进三”相关政策)、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现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投资建设改造成体育设施的要求、审批手续与管理办法,提高办事效率;鼓励社会力量按照规定与要求合理利用公园绿地、楼顶空间、市政用地、桥下空间等投资建设体育设施并依法按约定享受相应权益;体育场地规划提前介入新建社区规划工作,新建居住区在设计施工时,要严格按照体育用房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建设。
第三部分是提高体育场所使用效率。一是深化场馆运营管理改革。积极推进已建的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两改工程,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场馆运营,提升场馆运营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政府投资新建体育场馆可以上应委托第三方运营,不单独设立事业单位管理。 二是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在政策范围内采取必要激励机制,支持中小学开放校园体育场地设施,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社会力量运营管理。三是支持室外露天体育场地加装雨棚等设施。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联席会议按照切实需要、环境友好的原则,制定加装雨棚设施建设计划。由体育场地业主按有关规定向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出加装雨棚申请,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现场踏勘、出具审查纪要,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对经联席会议审核通过的项目实行审批。
第四部分是激发社会力量活力。一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吸引国际、国内优质体育龙头企业进入我市体育产业领域;对于符合本市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的重大项目,在项目立项、土地审批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拓宽市场主体投融资渠道,支持体育企业通过融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建设运营体育场所;完善体育产业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体育产业信贷投入力度;推动银企合作,支持建立体育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鼓励保险公司围绕社会力量在场馆投资建设和场馆运营服务不同阶段的不同需求,推出多样化的保险产品。三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大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力度,将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的体育场所纳入公共服务体系范畴,不断完善政府购买目录和标准;切实落实各类与体育场馆建设运营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四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鼓励成立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的社会组织,发挥行业组织在制定行业标准、强化行业自律、维护行业权益方面的作用。建立覆盖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的企业、机构、从业人员的行业信用体系,发挥各类媒体监督作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第五部分是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制。该部分提出建立市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所涉及土地、规划、建设、环保、市场监管、消防等方面问题的审议、协调、监督工作,原则上于每年4月、10月两次定期协商,并要参照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意见》自2023年4月30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77-61880389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体育加快推进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体育加快推进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解读如下:
我省在深化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特别是2017年9月省政府与国家体育总局签署《关于联合在温州市开展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的框架协议》,全国首个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试点落地温州。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探索,试点工作聚积了积极的成效,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同时,社会力量办体育的改革探索在全省也遍地开花,形成了不少各具特色的好的做法。
为推动国家政策在浙江有效落地、深化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总结提炼温州全国试点及全省实践创新,同时吸收借鉴兄弟省好的做法,经省政府和国家体育总局同意,特制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体育 加快推进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起草遵循“瞄准问题、突出重点、聚焦改革、具体务实、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包括7个部分,共计28条。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共2条,为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是“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共5条。从体育部门转变职能、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公共资源开放三方面推动政府“放”权,通过“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强“管”,通过“建立社会力量办体育‘一站式’协调服务机制”深化“服”。
第三部分是“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运营”,共4条。分别从加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土地供给、鼓励社会资本因地制宜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场地设施提供公共服务等4个方面提出相应政策措施。
第四部分是“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体育赛事活动”,共5条。分别从深化赛事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赛事服务指导、健全多元化赛事举办和运营模式、规范赛事安保服务管理、建立赛事扶持机制等5个方面提出相应政策措施。
第五部分是“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共4条。分别从建立多元化体育人才培养格局、改革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交流参赛选拔机制、创新教练员培养评价机制、完善赛事成绩奖励政策等4个方面提出相应政策措施。
第六部分是“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共5条。分别从加强规划引领、培育体育消费市场、健全体育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落实税费政策、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等5个方面提出相应政策措施。
第七部分是“加强组织实施”,共3条。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开展宣传推广等3个方面强化保障落实。
制定《意见》,关键是通过深化体育改革,破解社会力量办体育的政策障碍和体制束缚,从而构建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的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重点解决两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解决体育部门自身简政放权问题,勇于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明确了相应改革措施:一是推动体育行政职能转移,逐步把条件具备的公共服务和行业管理职能交由社会力量承接。二是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通过竞争性选拔,广泛吸纳社会专业人士担任管理骨干。三是推动公共体育场馆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管理,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场馆设施承接公共服务职能。四是由办赛向管赛转变,完善赛事指导服务体系。五是在参与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方面打破体制壁垒,在运动员注册参赛及奖励、教练员职称评审及使用、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等方面给予社会力量同等待遇,等等。
另一方面,解决相关部门之间协同配合问题,加强政策协同、形成合力。明确了相应改革措施:一是推动水域、空域、森林等公共资源向户外运动、体育赛事开放。二是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体育协同监管格局,并实施联合惩戒。三是针对社会力量举办重大体育赛事和重大体育项目,建立多部门协同配合“一站式”协调机制。四是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与运营,加强土地、规划等方面的政策创新和协调。五是出台鼓励体育消费政策,并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建立对品牌体育赛事扶持机制。六是深化体教融合,逐步消除体育、教育部门主办赛事在参赛资格和成绩认定方面的限制。七是深化体卫融合,将运动康复列入医院收费目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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